6月1日,洛陽市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和市律師協會召開立法論證會,對《洛陽市服務型行政執法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進行立法論證。洛陽市法學會副會長、市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會長、市司法局副局長楊尚輝參加論證會并講話。
論證會由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兼秘書長馬紅超主持,市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市律師協會、洛陽師范學院、市委黨校等專家學者近20人參加論證會。與會專家結合自身工作和研究領域對《辦法》提出意見和建議,并就洛陽市服務型行政執法建設工作進行了深入討論。
楊尚輝指出,《辦法》是為了不斷提升洛陽市服務型行政執法建設工作水平、推動副中心城市建設、打造一流法治化營商環境,結合洛陽市工作實際起草的,共25條,分別對制定依據、適用范圍、基本原則、開展服務型行政執法的主要方式和考核評價及監督責任等事項進行了規范。接下來市司法局將在對《辦法》進行完善的基礎上,按照政府規章制定程序修改完善后形成規章草案提請市政府常務會審議后印發施行。
楊尚輝對專家們關注支持洛陽市服務型行政執法工作表示感謝,同與會人員交流關于法治政府建設、服務型行政執法以及部分立法技術問題的看法。他表示將認真研究梳理、積極采納吸收專家們提出的意見建議,把《辦法》修改好,希望市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和市律師協會繼續關注支持洛陽市法治政府建設相關工作,為提升洛陽市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發揮應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