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已經履行全部執行款,同意檢察機關相對不起訴的意見,本案組織開展公開聽證,是很好的普法宣傳,對維護社會誠信、法律權威有很大幫助,可以提升普通老百姓的法律意識?!苯?在浙江省臺州市路橋區檢察院舉行的一場公開聽證會上,聽證員代表房子健說。
事情要從1997年說起,王月(化名)將村里自建房賣給同村村民老林,雙方簽訂了契約。買房之后,老林一直在此居住,但因是農村宅基地無法過戶,王月仍是土地使用權人。2018年,村里拆遷,王月以這套宅基地戶代表的名義與街道辦事處簽訂了《征收補償安置協議書》,并取得了某小區安置套房。老林得知此事后,多次和王月溝通,王月都不予理睬,還領走了臨時安置費,導致該宅基地自建房被拆后,老林未能享受到相關拆遷權益。
2022年,老林將王月告上法庭,請求判令王月支付全部拆遷安置權益并賠償利息損失。案件經過法院一審、二審,判決王月賠償老林損失161萬余元。
二審判決生效后,王月仍遲遲不履行支付賠償義務,老林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多次以口頭及告知書的形式通知王月,但其一再消極抗拒執行。今年3月4日,路橋區法院將該案移送至公安機關立案。3月5日,公安機關審查后對該案進行立案偵查,王月于當日主動投案。3月14日,公安機關以王月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移送路橋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案件受理后,承辦檢察官審查了全部材料,并依法訊問王月?!皺z察官,是我不懂法律。但家里經濟條件不好,當時想著如果付給老林那么多錢,我要背負債務?,F在家里親戚朋友湊錢借我,我已經全部履行?!蓖踉孪驒z察官交代。據悉,在村干部的幫助下,王月和老林在3月9日達成了和解,并由王月一次性支付老林161萬余元,老林也出具了諒解書。
“根據法不溯及既往原則及相關司法實踐,本案中雙方簽訂的契約有效。王月從已賣出的房屋取得拆遷利益,致使老林產生巨大信賴利益損失。根據誠信原則,王月應賠償老林的損失。原本的民事案件,因王月的拒不執行行為,上升到刑事案件,本案具有較強的普法警示教育意義?!背修k檢察官顏貝貝介紹。
考慮到王月已經全部履行執行款,自愿認罪認罰,并獲得刑事諒解等情節,路橋區檢察院擬對王月作不起訴處理,遂于近日就該案舉行公開聽證,充分聽取人民監督員、聽證員及相關辦案人員的意見。
經評議,聽證員一致同意檢察機關對王月作不起訴處理。最終,路橋區檢察院對王月作出不起訴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