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洛陽市法學會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研究會與市律師協會共同舉辦“環境資源法律實務研討會”。來自河南科技大學、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市律師協會及部分律師事務所的30余名法學會會員參加會議。
會議首先由市律師協會會長楊新濤致詞。會議進行了精彩的專題發言,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兼秘書長、河南科技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劉先輝就環境資源問題的產生、環境資源案件的類別與特點、涉及到的法律與司法解釋進行了系統的、全面的闡述。法學會員、律師沈文君就2020年礦業權審判大數據進行了深入分析,歸納出礦業權糾紛中的問題并提出相應的建議。
在交流討論環節中,市中級人民法院任海霞法官介紹了洛陽市環境資源審判情況,與大家生動分享荷蘭法院裁定殼牌公司減少碳排放的案例。市人民檢察院王鐵峰檢察官就行政公益訴訟和民事公益訴訟、非訴案件超期執行等問題提出了自己的考慮和思考。法學會員、律師郭志強圍繞環境資源行政執法案件,就環境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發表了見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