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張陶陶
摘要:中國式法治現代化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核心命題,體現了傳統法治理念與現代法治文明的深度融合。本文從文化根基、模式創新、價值取向、制度保障、知識體系構建及文化培育等維度展開分析,揭示其區別于西方法治現代化的本質特征。研究認為,中國式法治現代化以人民為中心的價值導向、黨的領導的制度優勢、自主知識體系的建構邏輯,為發展中國家法治建設提供了全新范式。通過歷史分析法與比較研究法,論證了法治現代化進程中傳統與現代的辯證統一關系,為新時代法治中國建設提供理論支撐。
關鍵詞:中國式法治現代化;黨的領導;人民中心;自主知識體系
在全球治理體系深刻變革的背景下,法治現代化已成為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核心議題。中國式法治現代化既是對西方法治中心論的突破,也是對中華法治文明的創造性轉化。這一命題的提出,標志著中國法治建設從制度移植向自主創新的歷史性跨越,蘊含著破解發展中國家法治困境的東方智慧。
一、中國式法治現代化的文化根基與實踐創新
(一)傳統法治理念的現代詮釋
中國古代法治強調“禮法合治”,即法律與道德相結合,并通過德治與法治的平衡,實現社會穩定。這一理念在現代中國法治體系中得到了創造性發展,成為中國特色法治現代化的重要思想根基。
1.禮法合治思想的當代價值
儒家“德主刑輔”思想強調以道德規范社會秩序,法律作為最終約束手段,在現代社會治理中,這一思想得到了新的詮釋,并體現在“自治、法治、德治”三者融合的基層治理模式中。例如,浙江“楓橋經驗”強調通過社會自治和道德評議,實現矛盾糾紛的早期化解,減少對正式司法體系的依賴。這種做法有效提升了基層治理能力,并減少了司法資源的消耗,使法律與社會治理有機結合。此外,儒家法律思想也滲透到立法實踐之中,如《民法典》的制定就吸收了傳統法律文化的核心價值觀?!睹穹ǖ洹吩谌烁駲啾Wo、家庭倫理、契約精神等方面都體現了禮法合治的理念。例如,《唐律疏議》中的“一準乎禮”原則,在民法典編纂過程中被轉化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入法的技術路徑,使法律不僅具有規范性,也具有文化認同基礎。
2.中華法系的創造性轉化
中國古代法律體系強調人倫關系與社會責任,如“親親相隱”制度曾是家族倫理的一部分,而現代法律體系對此進行了適應性改造。例如,現代證人豁免制度允許近親屬在某些情況下不作證,這種法律安排既符合現代司法公平原則,又保留了中華法系對親屬關系的倫理考量。此外,傳統法律中的“矜老恤幼”精神在現代法治體系中也得到了體現。2023年出臺的《無障礙環境建設法》吸收了“鰥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的理念,并通過法律制度確保老年人、殘疾人等弱勢群體的權益。截至2024年,全國已建成89個無障礙設施城市,表明中華法律智慧在現代社會治理中的有效應用。
(二)社會主義法治的實踐特質
中國法治現代化不僅繼承了中華法治文化,也展現了社會主義法治的制度特質。與西方國家法治體系依賴于社會自然演進不同,中國法治現代化采取了一種系統推進、頂層設計與實踐創新相結合的發展模式。
1.政黨主導型法治發展路徑
中國法治現代化的推進由黨的領導提供方向保障,并通過制度化建設實現科學立法。例如,五年立法規劃制度確保立法進程符合國家發展目標,避免法律制度的碎片化。2018年憲法修正案確立了監察體制改革,為國家反腐敗斗爭提供了制度保障。2023年《立法法》的修訂新增“基層立法聯系點”制度,截至2024年,全國已設立32個國家級聯系點,收集建議2.1萬條,采納率達17.6%。這一制度創新增強了立法的民主性與科學性,使得法律體系更加適應社會發展需求。
2.規模治理的法治應對
中國作為14億人口的大國,必須通過制度創新來提高法治治理的效率。數字化司法系統的應用是提升法治現代化水平的重要措施。例如,“微法院”系統通過在線調解、遠程審理等手段,提高司法效率。2022年,全國在線調解案件數量超過1200萬件,北京市朝陽區法院的“云法庭”模式使日均審理案件量提升3.2倍,司法效率提高47%。這一模式減少了訴訟成本,使法治更加貼近人民生活。同時,中國的基層法治建設也在不斷完善。例如,在鄉村治理中,“村規民約”與現代法律相結合,形成了“法治+自治”的綜合治理模式。這種方式既體現了傳統社會治理方式的延續,也符合現代法治原則,實現了法律體系與社會實踐的有機結合。
二、法治現代化進程中的模式突破與價值重構
(一)超越西方中心主義的法治范式
長期以來,西方法治理論主導著全球法治現代化的進程,尤其是以美國為代表的司法審查制度和以歐洲為代表的成文法體系,被視為現代法治的典范。然而,這些模式并不適用于所有國家,中國在法治現代化進程中選擇了一條超越西方中心主義、結合本國國情的發展道路。
1.權力運行邏輯的差異性
西方法治體系強調“三權分立”原則,其中,司法權被賦予對立法、行政權的監督功能。以美國為例,其司法審查制度起源于1803年的“馬伯里訴麥迪遜案”,該案確立了聯邦法院有權宣布法律違憲的先例。這一模式在西方國家廣泛應用,形成了以法院為憲法監督主體的權力運行邏輯。相較之下,中國實行“集中式監督”模式,即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負責憲法監督。全國人大常委會作為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常設機構,對法律法規的合憲性進行審查,確保法律體系的統一性和協調性。2023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審查工作報告顯示,全年共審查各類規范性文件2900余件,并糾正34件違憲違法文件,進一步彰顯了集中式監督在維護法治統一方面的制度優勢。與司法審查相比,集中式監督模式更能確保法治體系的整體協調,避免司法權對立法權和行政權的過度干預。
2.發展階段的非同步性
不同國家的法治現代化進程并非同步進行,盲目移植西方模式可能導致治理失效。以拉美國家為例,許多國家在20世紀后期仿照美國憲法確立了類似的司法審查機制,但由于缺乏穩固的社會基礎和政治制度保障,導致法治體系運作不暢,甚至引發憲政危機。相較而言,中國采取漸進式法治改革道路,在經濟發展、社會變革的基礎上逐步推進法治現代化。例如,自1978年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用40年時間完成了西方國家300年立法演進的歷程,形成了包括236部法律、690部行政法規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這種漸進式立法路徑既確保了法律體系的穩定性,又為未來的法治完善提供了發展空間,避免了西方激進式法治改革可能帶來的制度失衡問題。
(二)以人民為中心的法治價值取向
法治現代化的最終目標是實現公平正義,為全體公民提供穩定、高效的法律保障。中國式法治現代化強調“以人民為中心”,確保法律不僅是治理工具,更是維護社會公正、保障公民權利的制度基石。
1.實質正義的法治追求
法治不僅僅是法律條文的完善,更是社會公平的制度保障。近年來,中國通過一系列制度創新,強化了司法公正和社會救濟機制,確保公民的基本權益得到有效保護。刑事申訴案件異地審查制度是近年來推動司法公正的重要措施。通過跨地區復查申訴案件,有效減少了地方司法干預,提升了案件處理的公正性。過去5年,全國共糾正34件重大冤假錯案,為受害者提供了法律救濟。與此同時,國家司法救助制度不斷完善,為弱勢群體提供法律援助。2023年《法律援助法》實施后,全國法律援助案件數量同比增長23%,其中,農民工討薪案件勝訴率達92%,有效保障了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這些措施不僅提升了司法公信力,也彰顯了法治現代化過程中對社會公平的高度重視。
2.全過程民主的法治保障
民主法治的核心在于人民的廣泛參與,中國式法治現代化通過全過程民主機制,確保法律體系與社會需求的緊密結合。例如,在立法過程中,公眾可以通過多種方式表達意見,使立法更加科學合理。上海虹橋街道基層立法聯系點首創了“立法聽證+網絡直播”模式,使公眾能夠通過在線平臺實時參與立法討論。這一模式顯著提高了立法透明度,并增強了社會對法律的認同感。在某部法律草案的立法過程中,該模式共收集公眾建議487條,最終有多個關鍵意見被納入正式法案。此外,2024年《愛國主義教育法》制定過程中,青少年群體積極參與“模擬立法”活動,共提出126條建議,其中9條被正式采納。這一創新形式不僅提升了法律制定的民主性,也培養了公眾的法治意識,使法治現代化成為全民參與的社會工程。
三、制度優勢向治理效能的法治轉化
(一)黨的領導與依法治國的辯證統一
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特征,而依法治國是黨領導國家治理的重要方式。如何在兩者之間建立合理的制度銜接,是中國法治現代化的重要課題。
1.政治保證與法治約束的有機融合
中國實行黨的領導與依法治國相結合的治理模式,確保法律既是國家治理的基礎,也成為黨內治理的規范依據。黨內法規體系與國家法律體系的銜接機制是這一法治現代化的重要創新,保證黨的領導在法治軌道上運行,同時確保法律體系的完整性和權威性。近年來,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2023-2027年)首次設立“黨的領導法規制度”專項,目前已出臺《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等21部核心法規。這一體系的完善,確保黨內治理的法治化,也促進國家法治體系的統一性。例如,《監察法》的實施,使反腐敗工作依法推進,并形成了黨內監督與國家監督的有效銜接。通過這一制度安排,黨的領導更加制度化、規范化,避免了權力濫用和治理隨意性。
2.政策驅動與法律穩定的動態平衡
在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的背景下,如何平衡法律的穩定性與政策的靈活性,是現代法治國家面臨的共同挑戰。中國堅持“改革于法有據”原則,確保政策創新符合法治要求,避免治理隨意性。海南自貿港法治改革是政策與法律協調發展的典型案例。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授權決定,確保海南自貿港的制度創新在法治框架內推進。截至2024年,海南自貿港已發布146項制度集成創新案例,其中32項被納入全國復制推廣清單。這一模式既保障了制度創新的穩定性,也避免了法律與政策沖突,確保改革依法推進。此外,在科技治理、社會治理等領域,類似的“先行先試”模式同樣得到了運用。例如,在人工智能治理、個人信息保護等新興領域,國家通過試點政策探索治理方案,并在實踐成熟后上升為法律規范。
(二)新型舉國體制的法治支撐
新型舉國體制強調統籌協調、集中力量辦大事。法治在這一過程中發揮重要支撐作用,使國家在應對重大挑戰時能夠依法決策、科學治理。
1.重大國家戰略的法治保障模式
在生態治理、科技創新等國家重大戰略中,法律提供了基礎性保障,確保政策執行的穩定性和可持續性。例如,《長江保護法》的出臺,標志著中國首次以國家法律形式對流域生態進行全面保護。該法創設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2022年相關案件的索賠金額達58.6億元,推動了生態環境修復。此外,司法系統在生態治理中也發揮了前沿作用。例如,云南綠孔雀案成為首個采用“預防性公益訴訟”的生態案件,法院在企業施工前介入審查,防止生態破壞。這種司法創新不僅提高了法律的前瞻性,也展示了法治在環境治理中的主動性和有效性。近年來,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已經成為司法改革的重要方向,法院通過加強環境案件審判、推動環境損害賠償制度,使環境治理進入法治化軌道。這一模式不僅適用于生態治理,也為其他國家在應對環境挑戰時提供了新的法治范例。
2.風險社會的法治應對
面對日益復雜的社會治理挑戰,法治現代化需要建立快速反應和高效處置機制。在新冠疫情期間,中國的法治體系通過完善法律制度,提高了突發事件應對能力?!渡锇踩ā方⒘恕懊浨鍐巍惫芾碇贫?,對高風險病原體進行分級管理,提高了國家的生物安全防控能力。2023年出臺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法》草案引入了“分級響應”機制,使政府能夠在緊急情況下2小時內作出應對決策。這一制度安排增強了法治對風險社會的適應能力,使國家在突發危機中能夠依法應對、科學治理。此外,在網絡安全、人工智能監管等新興領域,法律體系也不斷調整,以適應技術發展帶來的治理挑戰。例如,中國的《數據安全法》與《個人信息保護法》已經建立起較為完整的數據監管體系,確保在數字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國家安全與公民隱私得到充分保障。
四、自主知識體系構建的理論自覺
(一)法學話語的范式轉換
法學理論的構建不僅關乎法律制度的運行邏輯,也決定著法律話語體系的主導權。在中國式法治現代化進程中,法學研究需要擺脫西方法治理論的框架束縛,形成具有中國特色的法學話語體系。
1.基本概念的原創性闡釋
在民主法治理論的研究中,西方國家長期以來以“選舉民主”為核心,認為民主的合法性主要體現在選舉過程及權力制衡上。這一模式雖然適用于西方社會,但在中國式法治現代化進程中,選舉民主并非唯一標準,中國提出的“全過程人民民主”概念,突破了西方“選舉中心主義”的民主認知框架,強調民主不僅僅是投票選舉,還包括決策、執行、監督等多個環節,以確保人民真正成為國家治理的主體。這一理論的提出得到了國際社會的關注。例如,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提出的“程序-實質”雙重民主評價體系,不僅關注民主的程序正當性,還強調民主制度是否真正實現了公平、效率和人民福祉。該評價體系已經被納入聯合國法治評估指標,這表明中國的法學理論創新正在逐步獲得國際認可,并影響全球法治治理模式。此外,在憲法學、行政法學等領域,中國學者也在不斷豐富法治現代化的理論體系。例如,圍繞“依法治國與依規治黨”的關系,學界提出了一種“雙軌制法治”模型,即黨內法規體系與國家法律體系并行運行,確保黨的領導在法治框架內展開。
2.研究方法的體系化創新
中國的法治研究不僅在理論層面取得突破,在研究方法上也形成了獨特的體系。例如,運用“跨學科田野調查法”研究民族習慣法,推動了基層治理法律體系的完善。云貴地區148個村寨的實地調研為《鄉村振興促進法》的制定提供了重要的實證支撐,使立法真正符合農村地區的社會實際需求。其中,“村規民約備案審查”制度的推行,標志著地方習慣法正式進入國家法治體系,并被27個省份借鑒實施。這一機制的建立,使得鄉村治理不再僅僅依賴國家法律,而是在法治框架內尊重和吸納地方性治理經驗,實現“國家法治與地方自治”的融合。此外,在司法改革研究中,數據分析、人工智能輔助判決等新方法的運用,使得法學研究逐步從傳統的文本分析向實證分析、數據建模等方向發展。例如,通過對全國法院執行案件的大數據分析,研究人員提出了提高執行效率的多種策略,這些創新研究方法使得法律制度的設計更加科學合理,也為全球法治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
(二)實踐經驗的學理升華
中國法治建設不僅在法律制度上獨具特色,也在法治理論研究上形成了獨特的模式。通過對本土法治經驗的理論提煉和對全球治理的學術回應,中國正在構建自主的法治知識體系。
1.本土法治資源的理論提煉
在司法改革過程中,中國法院通過多年的實踐經驗,逐步形成了中國特色的執行制度。例如,針對“執行難”問題,江蘇法院提出了“善意文明執行”理論,推動了執行工作從單一的強制手段向多元共治模式轉變。這一理念強調在執行過程中既要維護法律權威,也要尊重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例如,江蘇法院首創的“預失信告知”制度,使得62.3%的被執行人主動履行義務,有效減少了惡意逃避執行的情況。此外,在非訴糾紛解決機制方面,中國構建了一整套“調解+仲裁+訴訟”銜接機制,提升了司法資源的利用效率。
2.全球治理的學術回應
中國式法治現代化的理論創新不僅服務于國內治理,也為全球法治發展提供了新的思路。例如,在“一帶一路”倡議框架下,中國提出了“共建型法治”理論,強調法治合作應基于各國的法律傳統和發展需求,而非單純移植西方模式。這一理論為“一帶一路”爭端解決機制提供了學術指引。在實踐中,中國已推動建立3個國際商事法庭和26個調解機構,形成了具有中國特色的涉外法律服務體系。例如,2023年,中國處理的涉外糾紛總標的額達127億美元,其中相當部分通過調解或仲裁得到解決。這種兼具靈活性與規范性的法治模式,成為國際商事爭端解決的創新方案,并獲得了國際組織的認可。
五、結語
中國式法治現代化通過創造性轉化傳統法治資源、創新性發展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包容性吸納世界法治文明成果,構建起具有主體性、原創性的法治發展模式。這一模式既尊重本國的歷史文化傳統,又適應現代治理需求,同時與全球法治體系展開互動,為全球法治發展提供了中國方案。不同于西方法治模式的單向移植,中國式法治現代化強調法治發展的多元性和自主性,推動了中國法學理論的創新,也為全球治理體系的法治化進程提供了新的可能性。(參考文獻略)(作者為河南大學法學院在讀碩土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