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背景下網絡犯罪治理與法治保障研究
主持人:魏舒秋,山城區司法局科員
課題簡介:
在當前人工智能背景下的網絡犯罪,面臨人工智能技術濫用的問題,帶來眾多風險挑戰,對人工智能背景下網絡犯罪治理與法治保障進行研究具有較強的理論意義和實踐意義。目前,我國人工智能背景下網絡犯罪治理的難點在于:算法生成內容真偽難辨,檢測手段缺失;人工智能技術應用平臺監管困難;法律法規仍需完善,缺乏量刑標準。法治保障方面還存在有一些不足:法律保障存在滯后性;技術不斷發展帶來挑戰;法治監管存在漏洞。要想更好治理人工智能背景下的網絡犯罪仍需從完善法律法規、提升執法能力、注重宣傳教育、加強國際合作進行強化。
核心觀點:
網絡犯罪的治理是維護網絡環境,保障網絡安全的重要內容與舉措。此次研究創新點在于網絡犯罪治理是保障網絡空間安全的重要內容。隨著人工智能技術的發展,逐漸衍生出來多種依托網絡的人工智能新型犯罪,從利用人工智能創建虛假身份,人工合成身份信息進行詐騙,到利用人工智能生成虛假電子郵件、信息或其他通信形式,偽裝成信譽良好的機構、公司、服務提供商或個人,誘使用戶相信其真實性,進而實施詐騙,再到現在深度偽造技術(Deepfake)的濫用,人工智能換臉和擬聲技術使得篡改或生成高度逼真且難以甄別的音視頻內容成為可能,當這項技術被用于制作虛假視頻、散布謠言、詐騙時,極大增加了偵查和防范的難度。研究人工智能領域技術濫用導致的新型犯罪,為制定和調整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提供的新的方向和視角,是面對新的事物、新的挑戰的必然選擇。
提出的主要對策:一是完善法律法規。隨著人工智能技術的快速發展,網絡犯罪的形式和手段也在不斷更新,因此就更加需要注重相關法律法規的及時修訂和完善,以應對新出現的犯罪形態。比如,需要制定明確的法規,對于人工智能生成內容的法律責任進行劃分,規范人工智能技術的使用范圍和使用要求等。加強專項立法,完善綜合立法,推動技術創新與法律融合。二是提升執法能力。人工智能背景下,不僅僅是犯罪分子的犯罪技術在加強,相應的,執法機關工作人員的偵查技術也應該做到與時俱進,不斷更新。要加強技術培訓與知識更新,將人工智能技術引入執法過程,不斷推動技術創新與應用。三是注重宣傳教育。在人工智能快速發展的背景下,網絡犯罪手段不斷翻新,利用AI技術進行詐騙、編造謠言等犯罪活動日益增多。因此,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公眾的網絡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是維護社會穩定和人民財產安全的重要舉措。多渠道宣傳,擴大宣傳面,重視宣傳效果與反饋,強調運營平臺責任與擔當。四是加強國際合作。對于人工智能背景下網絡犯罪所具有的跨國性的特點,有關部門和國家要加強與其他國家和地區的執法合作,共同打擊跨國網絡犯罪活動,通過信息共享、聯合偵查等方式提高打擊效率。
價值體現:
一是深化對犯罪現象的理解,把握犯罪多樣性及未來走向。二是推動刑法理論的創新,人工智能時代非實體能否擔責成新課題,需重構刑法主體理論。三是促進跨學科研究,跨學科模式打破壁壘,整合理論方法,產出深刻成果,豐富研究維度。四是研究新技術催生新犯罪手法的特征規律,為法規政策制定提供參考和科學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