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購房款我們也交了,被執行人一直不騰房,那我們的權益怎么保障?”在執行工作中常常發生被執行人名下房產已被依法拍賣而被執行人卻一直拒絕騰房,導致不能及時滿足房屋買受人的合法期待。對于騰房難這一執行中的‘硬骨頭’,鶴壁市鶴山區人民法院針對實際情況,多措并舉,充分發揮聯動工作機制,邀請公安等部門見證執行,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這是一起借款糾紛案件,法院判決被告李某償還原告借款本金及利息,由于李某未在規定期限內履行給付義務,申請執行人向鶴山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過程中,經調查發現被執行人李某名下有房屋一套,法院遂啟動拍賣程序。房屋拍賣后,被執行人李某在法院限定期限內拒不履行交付房屋義務。期間,執行干警多次上門對被執行人李某釋明法理,并張貼強制騰房公告,但被執行人李某仍然‘霸占’房屋。
為維護房屋買受人合法權益,鶴山法院執行干警依法騰房,邀請公安部門、居委會及小區物業工作人員到達現場,見證執行。被執行人拒不開門,執行干警采取強制開鎖方式進入房屋,依法對被執行人房屋內的財產進行清點、登記,并全程錄像拍照。被執行人李某情緒激烈拒不配合,還叫來親屬意圖干擾執行,執行干警對其耐心釋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義務將面臨的法律后果,但其置若罔聞,遂依法將其拘傳至法院。在法律強大威懾下,被執行人李某終于意識到問題嚴重性,主動和買房人溝通騰房事宜。
本案的圓滿執結,是鶴山法院加大對有財產執行案件的執行力度,依法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一個縮影。在接下來的工作中,鶴山法院將一如既往秉承司法為民、公正公平的司法服務理念,用足用盡強制措施,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提高司法公信力,為切實解決執行難貢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