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來自河南師范大學法學院的3名法律專業研究生獲聘為新鄉市牧野區人民法院實習法官助理,在接下來的6個月中,他們將在牧野法院以法官助理的身份,在法官的指導下參與訴訟實務活動,以此培養自己的實踐能力。
據介紹,大學生的研習實踐將在法官的指導下,協助法官組織庭前證據交換;草擬調解文書;受法官委托或者協助法官依法辦理財產保全和證據保全措施;準備與案件審理相關的參考資料,研究案件涉及的相關法律問題;在法官的指導下草擬裁判文書等。同時,法律研習生還可在該院旁聽案件庭審,在合議庭合議案件或專業法官會議討論案件時,視案件情況列席會議。
法學學科實踐性很強,在培養法治人才時,不僅需要做好理論研究和教學,還需要引導學生深入了解法律實際工作,牧野區法院通過聘任在校學生擔任“實習法官助理”,提高研習生在實踐中認識問題、分析問題和運用法學及其他學科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培養一批具有奉獻精神、較強實踐能力、能夠“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法治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