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趙振杰 河南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李亞偉 通訊員 張萍萍)9月1日,記者從中原農谷管理委員會獲悉,《河南省中原農谷發展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于當日開始施行,中原農谷建設有了法治力量護航。
據了解,為中原農谷發展專門立法,是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維護國家糧食安全的重要舉措,是落實省委重大決策部署的具體行動,是深入推進我省農業高質量發展的現實需要。今年5月30日,《條例》經河南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表決通過。
中原農谷管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條例》的施行,用法治手段鞏固了中原農谷各項工作成果,推動解決發展中存在的堵點和難點,為中原農谷建設和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
目前,中原農谷集聚了省級以上創新平臺58家,建成服務平臺4家,收集保藏各類種質資源8.2萬份,種業企業達82家,通過“中心+基地”合作路徑,將濟源蔬菜、郟縣紅牛、南陽黃牛等省內優勢資源納入中原農谷種業創新體系。中原農谷自啟動建設以來,按照省、市的安排部署,以打好種業翻身仗為使命擔當,堅持聚焦種業、聚集資源、聚力創新、聚合帶動,圍繞糧食、油料、畜禽、果蔬、食用菌、水產、花木等“七大領域”,全力開展核心技術攻關,超常規推進各項工作任務落實,目前已成為我省“三足鼎立”科技創新大格局的重要一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