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教育法》(以下簡稱國防教育法)是何時頒布的?
答:2001年4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由國家主席江澤民頒令施行。
2.制定國防教育法的目的和依據是什么?
答:國防教育法第一條明確:為了普及和加強國防教育,發揚愛國主義精神,促進國防建設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根據國防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3.國防教育在國防建設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什么?
答:國防教育法第二條指出:國防教育是建設和鞏固國防的基礎,是增強民族凝聚力、提高全民素質的重要途徑。
4.國防教育的目的是什么?
答:國防教育法第三條指出:國家通過開展國防教育,使公民增強國防觀念,掌握基本的國防知識,學習必要的國防技能,激發愛國熱情,自覺履行國防義務。
5.國防教育的方針和原則是什么?
答:國防教育法第四條強調:國防教育貫徹全民參與、長期堅持、講求實效的方針,實行經常教育與集中教育相結合、普及教育與重點教育相結合、理論教育與行為教育相結合的原則,針對不同對象確定相應的教育內容分類組織實施。
6.國防教育法對教育行政部門有何規定?
答:國防教育法第十三條第二款規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將國防教育列入工作計劃,加強對學校國防教育的組織、指導和監督,并對學校國防教育工作定期進行考核。
7.國防教育法對學校有何規定?
答:國防教育法第十三條指出:學校的國防教育是全民國防教育的基礎,是實施素質教育的重要內容。
國防教育法第十六條規定:學校應當將國防教育列入學校的工作和教學計劃,采取有效措施,保證國防教育的質量和效果。
8.國防教育法對小學和初級中學有何規定?
答:國防教育法第十四條規定:小學和初級中學應當將國防教育的內容納入有關課程,將課堂教學與課外活動相結合,對學生進行國防教育。
有條件的小學和初級中學可以組織學生開展以國防教育為主題的少年軍?;顒?。
小學和初級中學可以根據需要聘請校外輔導員,協助學校開展多種形式的國防教育活動。
9.國防教育法對高等學校、高級中學和相當于高級中學的學校有何規定?
答:國防教育法第十五條規定:高等學校、高級中學和相當于高級中學的學校應當將課堂教學與軍事訓練相結合,對學生進行國防教育。
高等學校應當設置適當的國防教育課程,高級中學和相當于高級中學的學校應當在有關課程中安排專門的國防教育內容,并可以在學生中開展形式多樣的國防教育活動。
10.國防教育法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有何規定?
答:國防教育法第十八條規定:國家機關應當根據各自的工作性質和特點,采取多種形式對工作人員進行國防教育。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應當具備基本的國防知識。從事國防建設事業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必須學習和掌握履行職責所必需的國防知識。
各地區、各部門的領導人員應當依法履行組織、領導本地區、本部門開展國防教育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