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員工因未按企業要求在APP簽到,被以曠工為由辭退。雙方因此對簿公堂。
微信群發布的考勤制度有法律效力嗎?律師指出,用人單位可通過微信這種便捷、快速的工具以群發形式向員工發送通知、制度,但涉及員工自身重大利益的,用人單位應先向員工告知公司將以此種方式進行制度公布。
目前,許多用人單位都會組建微信群,用于發布相關信息和安排各項大小事宜,甚至還在微信群里發布規章制度,將微信辦公化。那么,這樣的規章制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日前,新疆一中級法院終審判決,某公司現有證據不能認定員工的行為屬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情形,支付經濟補償金49340余元。
企業在微信群通知APP簽到,員工未簽到被開除
2014年4月,趙某到新疆某科技公司工作,從事銷售崗位,工作時間靈活,工資按照銷量提成。
2018年5月10日,公司在微信群發布APP簽到的新方法,當時趙某在微信群里表示收到發布。2018年6月24日,趙某連續16天未簽到。7月1日,公司以趙某曠工違反公司考勤制度為由予以開除。
對此,趙某不服,向呼圖壁縣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2019年9月16日,呼圖壁縣勞動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新疆某科技公司向趙某支付解除勞動關系經濟補償金25119元。
對于該仲裁,新疆某科技公司不服,向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提起撤銷之訴。該院受理后認為,新疆某科技公司的理由,符合《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不屬于終局裁決的爭議范圍,裁定撤銷仲裁裁決書。
此后,趙某向呼圖壁縣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皢挝挥?014年4月3日和我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沒有任何正當理由辭退我,屬于違法解除勞動關系?!壁w某表示。他提交的證據顯示,公司發布的消息未寫入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
終審判決企業敗訴,員工并未嚴重違反規章制度
呼圖壁縣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公司主張趙某未按照規定記錄考勤,但根據公司提供的微信記錄和考勤記錄,辯解內容明顯與事實不符;公司主張已向趙某告知公司規定,但未能提供趙某知悉公司該規章制度證據。本案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應當支付賠償金。判決公司向趙某支付經濟補償金49340余元。
對于一審判決,公司不服,向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公司認為,培訓會議簽到表證明公司對各項規章制度組織培訓學習;微信聊天記錄顯示法定代表人楊某在工作群中公告新考勤簽到形式,趙某回復收到,表明趙某知悉公司該規章制度和具體考勤打卡形式。趙某于2014年入職公司,其對規章制度知悉要求遠高于其他員工。
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認為,根據趙某提供的微信記錄、銷售記錄,公司提供的工資表等證據顯示與公司辯解內容明顯不符,依現有證據不能認定趙某的行為屬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情形。作出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
對此,律師指出,用人單位可通過微信此種便捷、快速的工具以群發形式向員工發送通知、制度,但涉及員工自身重大利益的規章制度,用人單位應先向員工告知公司將以此種方式進行制度公布。
企業這些規章制度,違法!
一、涉嫌歧視
1、招聘對象僅限定于985/211大學統招學歷,不招聘特定地區例如東北、河南、尤其疫情下針對湖北候選人不予錄取的招聘條款。
法律規定:《勞動法》第十二條規定,勞動者就業,不因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視。
2、不招聘未婚未孕女員工條款,女員工入職后承諾不結婚、不懷孕,入職半年懷孕屬于欺詐公司,視為嚴重違紀條款。
法律規定:《勞動法》第十三條規定,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就業權利。在錄用職工時,除國家規定的不適合婦女的工種或者崗位外,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婦女或者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
3、約定女員工懷孕后自動離職。
法律規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五條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4、入職扣留身份證、學歷證、監理或建造師各類資格證條款,繳納工服押金、宿舍住宿押金條款。
法律規定:《勞動合同法》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蛘咭云渌x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5、精神疾病、生理疾病、肝病、艾滋、殘疾等疾病拒絕勞動者入職條款。
法律規定:《就業促進法》第三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人員,不得以是傳染病病原攜帶者為由拒絕錄用。但是,經醫學鑒定傳染病病原攜帶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傳染嫌疑前,不得從事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禁止從事的易使傳染病擴散的工作。
二、涉嫌侵害員工合法權益
1、用人單位試用期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條款。
法律規定:《勞動法》第七十二條規定,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2、勞動者試用期滿,用人單位調整工作崗位后,重新設立試用期條款。
法律規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3、員工入職時,讓員工自愿承諾個人放棄社保、放棄公積金條款。
法律規定:《勞動法》第七十二條 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4、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遲到一次罰款100元,曠工一次扣除當月工資50%。
法律規定:《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5、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強行加班,以奮斗者名義和勞動者簽署放棄加班費條款。
法律規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6、用人單位將沒完成業績指標的勞動者直接開除,且沒有任何經濟補償條款。
法律規定:《勞動法》第九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并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三)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四)解除勞動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7、勞動者績效不達標,用人單位要求吃死神辣條、互扇耳光等侮辱性為作為懲罰條款。
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由公安機關對責任人員處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罰款或者警告;構成犯罪的,對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二)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勞動者的。
8、勞動者工作違紀或者工作不達標直接扣發工資條款。
法律規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克扣勞動者工資。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1)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2)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4)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勞動法》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并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9、用人單位與員工約定末位淘汰自動離職、競爭上崗條款。
法律規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來源:工人日報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