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洛陽市老城區檢察院充分發揮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職能,聚焦重點環節,緊扣主要任務,在參與社會治理、化解社會矛盾等工作中發揮著積極作用。
受理辦理高效化
建立“來信即辦”工作機制,對收到的信訪材料,即時錄入、快速督辦、及時反饋、高效化解。對于日常性群眾來信,采取“1名檢察官+辦信聯絡員+書記員”的模式進行處理,努力第一時間化解矛盾糾紛;應對突發特殊群眾性信訪時,集中第三檢察部力量投入,保證受理環節高效運轉。同時,以辦信聯絡員每月自查、部門負責人季度匯總督促、階段性向院黨組匯報答復等方式,督促各部門及時辦結信訪案件,確保群眾信訪件件“有回復”“快回復”“好回復”。目前,該院所有信訪件登記、初核、分流、審批、回復時間壓縮至平均5天,回復率100%。
信息互通常態化
建立“互通互聯”工作機制,強化外部協作,主動把涉檢信訪工作融入轄區黨委政府“大調解”格局,加強與政法各單位的聯系,保持常態化溝通聯動,定期召開聯席會議,構建內外協調、上下聯動的涉法涉訴信訪案件信息共享、依法處理協調機制;建立內部聯動工作機制,形成由控申部門牽頭、業務部門全鏈條落實依法辦理、監督糾錯、釋法說理、化解矛盾的工作模式,推動信訪矛盾實質性化解。
訴源治理系統化
建立“反向審視”工作機制,對信訪風險實行雙向通報,即檢察官將在辦案中發現存在潛在信訪風險的案件,及時報送控申檢察部門;控申檢察干警在接訪中發現案件信訪風險也及時反饋給辦案檢察官。對辦理涉檢、疑難復雜信訪案件,堅持“一案一審視”,將反向審視與案件評查、檢務督察深度融合,重點圍繞原案辦理各環節是否存在瑕疵或錯誤,定期召開分析研判會,推動糾正執法司法瑕疵,促進訴源治理。
來源:河南法制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