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簡介】
李某(男,29歲)于2015年3月26日9時許因“右側腹股溝可復性包塊半年”,診斷為“右側腹股溝斜疝”,入住某鄉衛生院。入院時查體:T36.5℃,P65次/分,R20次/分,BP120/70mmHg;神志清,營養良好,體型偏瘦;胸廓形態無畸形,肋間隙正常,三凹征陰性,心尖搏動正常,語顫正常,雙肺叩診無異常,雙側呼吸音正常,心律不齊,未聞及心包摩擦音;腹平,肝脾肋下未,腸鳴音正常,右側腹股溝部可及一3cm×4cm質軟包塊,壓之或平臥可消失,可及擴大的皮下環約拇指大,右睪丸大小正常。入院診斷:右側腹股溝斜疝。入院當日心電圖:不能確定的心律不齊。腹部超聲:膽囊壁毛糙,前列腺體積增大。生化指標:球蛋白21g/L,余均正常。血液流變學檢測:均正常。肝炎指標:HBsAb(+),其余陰性。手術同意書記載:擬行右側斜疝無張力修補術。術中和術后可能發生的問題:①麻醉意外,呼吸心跳驟停,可危及生命;②術中出血,致失血性休克;③術中損傷鄰近血管、N、器官等;④術后切口感染,延期愈合;⑤其它意想不到的意外。
入院當日上午在“連硬外”麻醉下行“右側腹股溝斜疝無張力修補術”。約10:20步入手術室,仰臥手術臺上,硬外麻醉成功后,依次切開皮膚、皮下組織,患者訴切口疼痛靜脈滴入鎮痛藥物(藥物名稱及用量不詳),然后打開腹外斜肌腱膜至外環口,分離兩側腹外斜肌腱膜,游離出精索,找到疝囊并切開,用右食指探查切口內并觸及腸管,用7號非吸收線環形縫閉疝囊內口,然后用小圓針4號非吸收線修補提睪肌約4針后放入補片,患者又訴切口疼痛,再次靜脈滴入鎮痛藥物(藥物名稱及用量不詳),疼痛減輕;繼續補片約幾針后,發現監護儀血氧飽和度極度降低及心律消失,呼吸、心跳停止,口唇、耳垂、面頰部紫紺,立即進行心肺復蘇,予施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臟按壓約30~40分鐘,并靜脈給予腎上腺素、地塞米松、尼可剎米,漸蘇醒,后予面罩氧氣吸入,發現吐紅色唾液,又予速尿針20mg靜注,20%甘露醇注射液200mL,5%碳酸氫鈉針120mL靜脈點滴,后觀察心電監護儀血氧飽和度仍低,切口縫合3針包扎,急轉上級醫院。
3月26日麻醉小結記載:入室后開放靜脈通路,予左側臥位行硬膜外穿刺術,一次成功,置管順利,回抽無血液及腦脊液流出,平臥后分次給藥,術中吸氧,監測BP、P、R、SpO2,生命體征平穩,手術開始90分鐘時,訴左季肋部、心前區不適,術區疼痛,給予芬太尼0.1mg鎮痛,于半小時后突發呼吸、心跳驟停,立即實施胸外心臟按壓、人工呼吸,經搶救意識逐漸清醒,測生命體征P129次/分,R26次/分,BP127/82mmHg,SpO250%~70%。由于SpO2在50%~70%之間波動,且伴有咳粉紅色泡沫痰,上級醫師會診指示:持續吸氧,心電監護,靜脈支持,轉上級醫院治療。
當日15:20轉入縣人民醫院。入院時主訴:心肺復蘇術后約兩小時入院。查體:T36.5℃,P102次/分,R24次/分,BP118/82mmHg;神志清,精神差,平車入病房,面罩吸氧,血氧飽和度30%,呼吸費力,自主體位,查體欠合作,雙側瞳孔等大等圓,對光反射靈敏,胸廓對稱,左胸部壓痛明顯,聽診兩肺呼吸音粗糙,雙下肺可聞及大量濕羅音,心率102次/分,律齊,腹軟,右下腹可見一處手術疤痕,另可見一切口被敷料覆蓋,肝、脾肋下緣未觸及,雙腎區無叩擊痛,腸鳴音弱,脊柱及四肢無畸形,活動正常,雙下肢無浮腫。心電圖:竇性心動過速,S-T壓低(下壁)。胸部CT:兩肺片狀、斑片狀高密度影,考慮急性肺水腫;左側第2~6肋骨骨折。入院診斷:①左胸部外傷;②左側多發肋骨骨折;③急性肺挫傷;④急性呼吸衰竭;⑤心肺復蘇術后;⑥右側腹股溝疝修補術后。
轉入院后急診入手術室行搶救治療,返回病房后給予面罩高流量吸氧、心電監護、止血、抗感染、營養等對癥支持治療,并完善檢查進一步明確病情,病情穩定后,于3月31日上午行“右側腹股溝疝補片取出術+右側腹股溝疝無張力修補術”, 術中取右側腹股溝原手術切口,拆除縫線,見腹外斜肌腱膜尚未縫合,疝補片卷曲變形,部分固定,疝囊頸部有縫線固定,且有部分大網膜嵌頓,遂決定行右側腹股溝疝補片取出術+右側腹股溝疝無張力修補術;于疝囊頸部切除嵌頓的大網膜,重新縫合關閉疝囊頸部,取出原補片,將疝補片鋪放于精索后方,將疝補片縫合固定于恥骨梳韌帶、腹股溝韌帶及聯合腱,重建內環口,使之大小合適,確認無活動性出血后縫合關閉腹外斜肌腱膜,重建外環口,使其可容一小指尖通過,再次確認無活動性出血并清點物品無誤,關閉切口。術后予抗炎、促進骨折愈合等一系列治療,一般情況可,手術切口愈合好,呼吸平穩,胸痛存在,無發熱。
6月26日出院時情況:一般情況可,手術切口愈合好,呼吸平穩,胸痛存在,無發熱。胸部CT示:左側第2~6肋骨骨折,部分骨痂形成,雙肺野未見明顯異常密度影,患者及家屬要求出院。出院診斷:左側多發肋骨骨折;雙肺重度挫傷;急性呼吸衰竭;心肺復蘇術后;右側腹股溝疝修補術后。出院醫囑:出院后休息九個月;行呼吸功能鍛煉;定期復查,不適隨診。
李某認為某鄉衛生院在診療過程中存在過錯行為,并因此造成損害后果,遂引發訴訟。當地司法鑒定機構鑒定認為:某鄉衛生院存在術前準備不完善,輔助檢查不全面,手術麻醉藥物、藥量欠規范,術中針對呼吸心跳驟停時行心肺復蘇中操作欠妥當的過失責任,其醫療過錯與損害后果存有直接因果關系。某鄉衛生院認為該鑒定意見依據不足,要求重新鑒定,故當地人民法院特委托本院進行法醫學重新鑒定。
【鑒定過程】
1.檢驗方法
《法醫臨床檢驗規范》(SF/Z JD0103003-2011);
《法醫臨床影像學檢驗實施規范》(SF/Z JD0103006-2014)。
2.體格檢查
神志清,步入檢查室,檢查合作,對答切題。胸廓對稱,外觀未及明顯畸形,觸診可及左側乳頭下約第5至第8肋骨有壓痛疑似陽性,兩側胸式呼吸運動對稱存在,呼吸音清,未及啰音,聽覺語顫對稱、清晰。雙上肢肌力、肌張力及雙手握物力均未見異常。
3.閱片所見
2016年9月22日本院攝胸部平掃并圖像重組CT片示:左側第2至第7肋骨前1/3段見局限性骨皮質密度增高影,部分骨皮質周圍仍可見少許骨痂,髓腔均已基本貫通,骨皮質連續性佳,對位、對線佳,未見畸形,符合骨折愈合后改變。
【分析說明】
被鑒定人李某2015年3月26日9時許因為右側腹股溝可復性包塊半年,入住某鄉衛生院,入院診斷:右側腹股溝斜疝。入院后經術前準備,于約1小時后在“連硬外”麻醉下右側腹股溝斜疝無張力修補術,術中患者突發呼吸,心跳驟停,立即終止手術,給予胸外心臟按壓,人工呼吸等相關搶救,后患者意識逐漸清醒,呼吸心跳恢復,但呼吸困難,當天下午15時轉入縣人民醫院搶救,經檢查入院診斷為左胸部外傷,左側多發肋骨骨折,急性肺挫傷,急性呼吸衰竭,經過手術治療后出院。
在臨床上腹股溝疝分為易復性疝,難復性疝,嵌頓性疝和絞窄性疝4種臨床類型。易復性疝,難復性疝一樣,內容物并無重要的病理改變,在臨床上屬于常規擇期手術,一般可行腹股溝疝無張力修補術。如果為嵌頓性疝或絞窄性疝,則需急診手術。
根據李某當時的病情,某鄉衛生院的入院診斷為右側腹股溝斜疝,診斷是明確的,入院后體格檢查未提示疝囊有嵌頓或絞窄的發生,具有手術適應癥,可行擇期手術
但本案李某入院后查體示心律不齊,心電圖也提示“不能確定的心律不齊”,該院未再進一步檢查明確原因,同時也未充分考慮到由此可能出現的不可預料的情況,即實施了手術。雖然在術前手術同意書中有告知麻醉意外,引起呼吸心跳驟停,可危及生命,但沒有證據表明院方術前進行了實施??茣\等必要的準備,手術時機把握過于倉促,術前告知也不夠充分,存在過錯。
通過手術記錄及麻醉小結中的描述,引起手術過程中突發呼吸心跳驟停的原因主要是麻醉所導致的。由于實施的麻醉是持續硬膜外阻滯麻醉,通過靜脈反復滴注鎮痛、鎮靜等藥物,需要對麻醉藥物總的劑量、病人對麻醉藥物的耐受程度等要有嚴格的把控。如果術中反復多次靜脈給予鎮痛鎮靜類藥物,且藥物劑量較大,易引起嗜睡、呼吸抑制等不良后果,但李某術中多次有疼痛主訴,并能清楚的表明切口疼痛及左季肋部、心前區不適,說明其一直處于較為清醒的狀態,說明麻醉藥劑量不足,鎮痛不完全,麻醉效果不佳,此種狀態下加上手術操作難免牽拉組織器官,易引起牽拉反射,從而造成心跳驟停。
另外就術前檢查情況,不能排除李某存在隱匿性心臟疾病。在鎮痛不全,麻醉效果不佳的前提下因為牽拉反射容易導致預激綜合征的發生,最終引起呼吸心跳驟停。
由于手術過程中突發呼吸心跳驟停,院方在出現危急情況下立即給予心肺復蘇,實施胸外心臟按壓、人工呼吸等搶救措施。根據現行的心肺復蘇要求,胸外心臟按壓時胸骨下陷需要4~5cm,所以肋骨骨折是胸外心臟按壓較為常見的并發癥,但應盡量避免。由于當時緊急情況下以挽救生命為主,造成多根肋骨骨折是難免的。如果在操作過程注意規范操作,應能避免肋骨骨折意外的發生,故認為院方需在急救操作方面有待進一步加強。
綜上所述,某鄉衛生院在對李某的診療過程中存在過錯,該過錯與李某術前準備不完善,輔助檢查不全面,麻醉藥物用量不當而造成麻醉效果不佳,最終引起術中呼吸心跳驟停,在行心肺復蘇術后導致多根肋骨骨折的不良后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分析醫療過錯對不良后果起到了主要作用(過錯參與程度擬為70%~80%)。
【鑒定意見】
某鄉衛生院在對被鑒定人李某的診療過程中存在過錯,與李某的不良后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醫療過錯起主要作用)。
來源:中國法律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