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簡介】
根據委托方提供的鑒定材料記載:被鑒定人鄧某某于2015年9月3日因被他人用柴刀砍傷右面部,傷后在廣西某縣人民醫院住院治療。為了查明案件事實,廣西某縣公安局聘請廣西公仆司法鑒定中心對鄧某某的損傷程度重新進行司法鑒定。
【鑒定過程】
(一)檢查方法: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法醫臨床檢驗規范》(SF/Z JD0103003-2011)對被鑒定人進行活體檢查。
(二)活體檢查:
2016年4月19日上午9點半左右,被鑒定人在其家人的陪同下,自主步行至廣西公仆司法鑒定中心法醫臨床檢查室接受司法鑒定人的檢查。
查體:神志清楚,應答切題,檢查合作。右側面頰部稍腫脹,右面頸部從右嘴角下方至右耳垂下后方到右側頸部見一弧行瘢痕長約16.5cm(其中,右嘴角下方至右面頰部瘢痕為6.5cm×0.15cm,右面頰部至右耳垂下瘢痕長為6cm×0.2-0.3cm,右耳垂下至右側頸部胸鎖乳突肌處瘢痕長為4cm×0.2-0.3cm),色暗紅.無壓痛。額紋對稱,雙眼閉合正常,右側鼻唇溝稍變淺,右側口角輕度下垂,示齒受限,鼓腮稍漏氣,口角稍向左下方歪斜。咬合關系尚可,張口活動受限,左食指能垂直置入,但左食指和中指不能同時垂直置入。
(三)閱讀影像學片
1.廣西某縣人民醫院(2015-9-3,片號:5***2)鄧某某頭顱X線片示:下頜骨右側骨折、移位;右側顳骨線形骨折。
2.廣西某縣人民醫院(2015-9-8,片號:5***7)鄧某某頭顱CT片示:下頜骨右側骨折,對位對線差。
3.廣西某縣人民醫院(2015-9-21,片號:5***7)鄧某某頭顱CT片示:下頜骨右側骨折端對位對線好,內固定在位,無松脫。
【分析說明】
根據委托方提供的鑒定材料、閱讀其影像學片以及結合廣西公仆司法鑒定中心檢查所見,分析認為:
被鑒定人鄧某某被他人用柴刀砍傷右面部,導致大量出血,血色素下降至57.20g/L(為重度貧血)。頭顱CT片示:右側顳骨線形骨折、下頜骨骨折。醫院予以急診行右頜面部刀傷探查清創縫合術,術中見:傷口自右下唇呈向上弧形經過頰部、腮腺下級、下咬肌附著處向后下至右耳垂下往下至頸部胸鎖乳突肌,長約25cm。傷口與口內相通,口內頰粘膜2處傷口各約6cm,右咬肌下份、腮腺下級全層斷裂,頰肌及胸鎖乳突肌部分斷裂,探查有活動性出血。下頜骨見骨折線,兩側松動,有移位。行右唇部縫合術+右腮腺斷裂縫合術+右頰肌、咬肌、胸鎖乳突肌斷裂吻合術+下頜骨骨折鋼絲牙結扎外固定術。
被鑒定人鄧某某術中血壓曾降至80/40mmHg(11:00-11:30)輸紅細胞3.5U,血漿1000ml,輸代血漿1000ml,輸晶體液3000ml,尿量1000ml??紤]失血量大,出現失血性休克,病情危重,術后轉ICU進一步監護治療。9月4日復查血常規:HGB:62.0g/L。術后予以輸血、大量輸液等搶救治療。復查:血常規:HGB:81.0g/L。
被鑒定人被他人用刀砍傷右側面頸部導致失血性休克、失血性貧血,下頜骨骨折,右側顳骨骨折、右側面神經損傷的損傷事實,廣西公仆司法鑒定中心予以認定。上述損傷經治療后,經廣西公仆司法鑒定中心檢查:右側面頰部稍腫脹,右面頸部從右嘴角下方至右耳垂下后方到右側頸部見一弧行瘢痕長約16.5cm(其中,右嘴角下方至右面頰部瘢痕為6.5cm×0.15cm,右面頰部至右耳垂下瘢痕為6cm×0.2-0.3cm,共12.5cm屬面部瘢痕;右耳垂下至右側頸部胸鎖乳突肌處瘢痕4cm×0.2-0.3cm,屬頸部瘢痕)。額紋對稱,雙眼閉合正常,右側鼻唇溝稍變淺,右側口角輕度下垂,示齒受限,鼓腮稍漏氣,口角稍向左下方歪斜。咬合關系尚可,張口活動受限,左食指能垂直置入。
被鑒定人鄧某某被他人用柴刀砍傷右面部,導致大量血液流失,血色素下降為重度貧血【血常規:HGB:46.20g/L(正常參考值:110-150g/L)】,血壓下降低至80/40mmHg,脈搏增速高達140次/分,符合失血性休克(中度)的標準,若不經積極有效的急救治療(手術、大量輸血及輸液等搶救),則可危及生命。
參照《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聯合發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第5.12.2重傷二級d)條“各種損傷引起休克(中度)”的規定,已構成重傷二級。參照上述標準第5.2.2 重傷二級a)條 “面部條狀瘢痕(50%以上位于中心區),單條長度10.0cm以上,或者兩條以上長度累計15.0cm以上?!焙偷?.2.3輕傷一級 a)條“面部單個創口或瘢痕長度6.0cm以上;多個創口或瘢痕長度累計10.00cm以上”的規定,被鑒定人鄧某某被他人用柴刀砍傷右面頸部經治療后遺留面頸部瘢痕長約16.5cm瘢痕,其中頸部瘢痕為4cm,面部瘢痕為12.5cm。根據《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適用指南(司法部司法鑒定管理局/組織編寫)第21頁記載“標準中所指“面部條狀瘢痕”是指寬度在2mm以上的明顯瘢痕”的規定,被鑒定人12.5cm面部瘢痕中屬面部條狀瘢痕的僅有6cm,未構成重傷二級,但已構成輕傷一級。參照上述標準第5.2.3輕傷一級p)條“面神經損傷致一側面肌部分癱瘓,遺留眼瞼閉合不全或口角歪斜”的規定,被鑒定人右側面神經損傷遺留口角歪斜,構成輕傷一級。參照上述標準第5.2.3輕傷一級n)條“損傷致張口困難Ⅱ度”的規定,被鑒定人張口受限,食指能垂直置入,屬張口困難Ⅱ度,已構成輕傷一級。參照上述標準第5.1.4輕傷二級d)條“顱骨骨折”和第5.2.4輕傷二級t)條“頜骨骨折”的規定,被鑒定人右側顳骨骨折、下頜骨右側骨折均已構成輕傷二級。綜上所述,根據上述標準綜合評定,被鑒定人鄧某某的損傷程度為重傷二級。
【鑒定意見】
被鑒定人鄧某某被他人用刀砍傷右側面頸部導致失血性休克(中度)、失血性貧血,下頜骨骨折,右側顳骨骨折、右側面神經等損傷,失血性休克(中度)危及生命,已構成重傷二級。
來源:中國法律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