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簡介】
2018年8月9日早上,陳某某吃過早餐后身體不適,先到某診所診治3次,后到某市人民醫院搶救,于2018年8月10日凌晨1時死亡。
據某派出所提供詢問某診所醫生筆錄摘要:
那個小女孩一共來了三次,每次去都是頭疼,肚子疼,而且肚子比較脹,還伴隨有嘔吐現象,吐出來的都是水,吐出來的水是無色的粘稠物,嘴唇有點黑,臉色較白,第三次去的時候,比較嚴重,那個女孩來了之后一直喊疼,然后我讓那個小女孩躺在床上,剛躺在床上的時候,那個小女孩開始抽搐,而且還翻白眼,嘴唇發紫,我一看這種情況,就趕緊給那個女孩掐人中,掐內關,之后又做了心肺復蘇和人工呼吸,做人工呼吸的時候,我讓那個小女孩吃了兩粒速效救心丸,吃過之后,那個小女孩還不見好轉,于是我就讓小女孩打120,讓他們去某市區醫院救治。
【鑒定過程】
1.檢驗方法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安全行業標準《GA/T 149-1996、GA/T 147-1996、GA/T 148-1996,司法部司法鑒定技術規范SF/Z JD0101002-2015,對陳某某尸體進行法醫學尸體解剖。
2.尸表檢驗
尸長116cm,頭頂發長27cm。雙側眼球凹陷,人中見0.5cm×0.15cm、0.5cm×0.1cm皮膚掐痕,余未見明顯異常改變。頸(項)部、軀干部未見明顯異常。左肘窩見1處注射針眼伴周圍皮膚暗紅色變,左手背見1處注射針眼周圍皮膚暗紅色變,右內踝見1處注射針眼。雙手掌大魚際處皮膚發紺,雙手指甲床發紺。
3.尸體剖驗
頭皮及帽狀腱膜下未見明顯出血,顱骨未見骨折,硬腦膜外及硬腦膜下未見出血。全腦呈水腫樣改變,小腦扁桃體壓跡明顯。頸部諸肌群未見出血,舌骨、甲狀軟骨、環狀軟骨未見骨折。胸腹壁皮下組織及肌肉未見出血,胸骨、雙側肋骨未見骨折,腸系膜淋巴結呈彌漫性腫大,大小不一,局部腸系膜呈充血樣變。心、肺、肝、脾、腎、腎上腺、胰腺等腹腔器官未見異常。
4.組織病理檢查
腦局部神經元變性,可見噬神經元現象,局部腦實質內小膠質細胞增多,局部膠質細胞結節形成,部分腦實質內小血管周圍淋巴細胞浸潤。局部心外膜下少量炎癥細胞浸潤,局部心肌纖維斷裂明顯伴嗜伊紅染色增強,可見小灶性心肌壞死伴炎癥細胞浸潤。肺泡腔內見嗜伊紅染色水腫液,局部肺泡腔內見局灶性淋巴細胞浸潤,局部肺間隔增寬,肺間隔內見小灶性單個核、淋巴細胞浸潤;支氣管腔內見粘液,管壁可見少量炎癥細胞浸潤,部分支氣管腔旁見炎癥細胞浸潤。肝、脾、腎、腎上腺、胰腺未見明顯異常。小腸局部粘膜下疏松、水腫,粘膜下及肌層可見散在灶片狀炎癥細胞浸潤,漿膜下見少量纖維組織增生伴炎癥細胞浸潤。
所送血液中檢出磷化氫代謝物成分,所送血液和胃內容物中均未檢出常見毒(藥)物成分。
【分析說明】
根據毒物檢驗結果,陳某某血液中檢出磷化氫代謝物成分。磷化物(磷化鋁和磷化鋅)曾被作為殺鼠劑,廣泛用于農業、衛生、防疫部門殺滅各種鼠類,并可用作糧食熏蒸殺蟲劑,以防治糧食害蟲。磷化鋁和磷化鋅在干燥和光線較暗的環境下性質較穩定,遇水、遇酸及陽光作用會分解產生劇毒的磷化氫。磷化氫被吸收后,主要作用于中樞神經系統、心血管系統和肝、腎等實質器官細胞內,抑制細胞色素氧化酶,影響細胞代謝過程,造成細胞內窒息,導致細胞代謝發生障礙,引起細胞變性壞死,其中以中樞神經系統損害最重。今年來,多有該類殺蟲劑熏蒸殺蟲時因誤吸致人中毒死亡的報道。
尸體及組織病理學檢驗發現:死者局部神經元變性,神經元細胞及腦實質血管間隙明顯增寬,局部神經元變性,可見噬神經細胞現象,局部腦實質內小膠質細胞增多,局部膠質細胞結節形成,部分腦實質內小血管周圍呈“袖套狀”淋巴細胞浸潤;局部心外膜下及心肌少量炎癥細胞浸潤,局部散在小灶性炎癥細胞浸潤;局部肺間隔增寬,肺間隔內見小灶性單個核細胞浸潤。根據案情資料反映,陳某某生前有反復嘔吐,病情進行性加重,臨終前有抽搐、翻白眼等表現。上述組織病理學改變及其死亡前的表現與磷化氫中毒所致器官損害的特征相吻合。
尸體檢驗未見致死性機械性損傷和機械性窒息的法醫病理學改變,亦未發現其他致死性疾病的病理學改變。經毒物分析,除磷化氫代謝物外,死者血液和胃內容物中均未檢出常見毒(藥)物成分。
【鑒定意見】
陳某某符合磷化氫中毒致腦、心等多器官損害死亡。
來源:中國法律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