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簡介】
2021年10月24日,彭XX在XX有限公司工作期間,因身體不適返回宿舍休息,后不適加重,呼叫120,120到現場后經搶救無效宣布死亡。2021年10月28日死者家屬及其公司共同委托我中心對死者進行死亡原因鑒定。
【鑒定過程】
(一)檢驗概述
接受鑒定委托后,我中心鑒定人員對送檢材料進行了查閱,并于2021年10月28日在XX縣殯儀館對彭XX的尸體進行法醫學解剖檢驗;此后,在本中心對提取的器官組織進行取材、制片、閱片等。
(二)檢驗方法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安全行業標準GA/T 147-2019《法醫學尸體檢驗技術總則》、GA/T 150-2019《法醫學機械性窒息尸體檢驗規范》、GA/T 168-2019《法醫學機械性損傷尸體檢驗規范》、GA/T 167-2019《法醫學中毒尸體檢驗規范》、GA/T 170-2019《法醫學猝死尸體檢驗規范》、GA/T 148-2019《法醫學病理檢材的提取、固定、取材及保存規范》等標準。
(三)檢驗工具
使用檢驗工具包括:DASF-A-003鋼直尺、DASF-A-067鋼卷尺、DASF-A-030照相機、DASF-A-044電子天平、DASF-A-063多頭顯微鏡、DASF-A-069開顱鋸等解剖器械。
(四)尸表檢查
尸體仰臥于XX縣殯儀館解剖臺上,上身著灰色秋衣,下身著藍色牛仔褲、藍色內褲、腰系黑色腰帶,雙腳穿灰色襪子。尸長161cm,發育正常,營養可。尸斑暗紫紅色,位于體背部未受壓處,指壓不褪色;冰凍未緩解尸體。黑色短發,頂部發長1.0cm;頭皮見散在陳舊瘢痕,雙眼閉合,雙球瞼結膜輕度充血,角膜重度混濁,瞳孔不可視,人中處見1.4cm×0.5cm橫行皮革樣化改變,口腔、鼻腔及雙側外耳道未見異常,舌居中,牙齒未見異常。頸項部皮膚軟組織未見損傷、出血。右下腹見長2.0cm手術瘢痕,余胸、腹部及腰背部皮膚未見異常,雙側鎖骨、胸骨及雙側肋骨未及骨折。四肢未見損傷、出血,未觸及骨折及關節畸形,雙手指甲發紺。余未見異常。
(五) 尸體解剖檢驗及法醫病理學檢驗
頭面部:冠狀切開頭皮,前后分離,雙側顳肌及帽狀腱膜未見出血,顱骨未見骨折;環狀鋸開顱骨,硬膜外、硬膜下未見出血,取出腦組織,剝離顱腦硬腦膜,顱底未見骨折。
腦重1326g,表面光滑,腦底動脈未見異常,冠狀切開腦組織,腦各切面及腦室內未見異常。鏡下見各部腦組織神經細胞及血管周隙增寬,灶性淀粉樣小體形成,腦組織自溶。
頸項部:分層解剖頸部,頸部皮下組織及各肌群未見出血,頸部血管無損傷;剪開喉頭,喉頭未見異常,舌骨、甲狀軟骨及環狀軟骨無骨折。
雙側甲狀腺表面及各切面肉眼觀未見異常,鏡下見甲狀腺淤血,周圍間質灶性出血。
胸部:打開胸腹部,胸骨及雙側肋骨無骨折。打開胸腔,左、右胸腔內分別見少量冰渣,氣管及左、右主支氣管內干凈。倒“Y”字型打開心包,心包腔內見少量淡黃色液體。
心重337g,沿血流方向剪開心臟,左、右心室壁分別厚1.4cm、0.3cm,室間隔厚1.3cm。心內膜及各瓣膜檢查未見異常,冠狀動脈檢查:左冠狀動脈主干長0.6cm,全程Ⅱ級粥樣硬化,前降支自分支口處分為左、右兩支,右支為優勢支,右支自次級分支口始見長3.4cm的Ⅱ級粥樣硬化,其中見1.2cm的管腔內見白色條狀物填充,旋支管壁未見異常;右冠狀動脈自開口始見長3.6cm的Ⅰ-Ⅱ級粥樣硬化。鏡下見心肌間質淤血,灶片狀心肌細胞嗜酸性變,灶性心肌纖維波浪樣變,小灶性心肌收縮帶壞死,局部心肌間質見少量淋巴細胞滲出;冠狀動脈管壁增厚、管腔狹窄,增厚的管壁內見泡沫細胞、膽固醇結晶及新生毛細血管,左冠狀動脈主干及前降支斑塊內見灶片狀狀單核、淋巴細胞浸潤,前降支管腔內見血栓形成,血栓與管壁緊密相連,局部見血栓堵塞大部分管腔。
左肺、右肺分別重510g、619g,大小分別為23.0cm×12.0cm×5.5cm、22.5cm×16.0cm×5.5cm,左肺上下葉間粘連,右肺各葉間粘連,切面局部質實。鏡下見肺泡壁毛細血管充血,多發片狀肺泡腔內見伊紅色液體,灶性肺泡腔內見紅細胞漏出。
腹、盆腔:腹壁脂肪厚度為2.5cm,膈肌高度:左側平第第5肋間,右側平第4肋間。腹盆腔內見少量血性液體。大網膜、腸系膜位置形態正常,腸系膜淋巴結無腫大,回腸于回盲部前15cm處局部粘連,闌尾缺如。余腹腔臟器未見異常。
肝重1470g,大小為22.0cm×17.0cm×9.5cm,表面光滑,各切面淤血。鏡下見肝竇擴張、淤血,多發灶性肝細胞腫脹、胞質淡然。
脾重134g,大小為12.0cm×8.0cm×4.5cm,表面光滑,切面淤血。鏡下見脾竇擴張、淤血,部分細小動脈管壁增厚、玻璃樣變。
左腎重142g,大小為10.0cm×7.0cm×4.5cm,右腎重117g,大小為9.0cm×6.5cm×4.5cm,雙腎包膜易剝離,切面皮、髓質清楚,皮質厚0.5cm。鏡下見腎小球毛細血管充血,灶性腎小球纖維化、玻璃樣變,部分周圍伴炎細胞浸潤及腎小管萎縮,間質血管淤血。
雙側腎上腺表面及各切面肉眼觀未見異常。鏡下見腎上腺淤血。
胰重198g,大小為22.0cm×7.0cm×3.0cm,表面及各切面肉眼觀未見異常。鏡下見胰腺實質及間質灶性出血,組織自溶。
胃內空虛,胃粘膜未見出血,各段小腸及大腸肉眼觀未見異常。鏡下見胃腸組織自溶。
(六) 法醫病理學診斷
1.冠狀動脈粥樣硬化并發前降支血栓形成(左冠狀動脈前降支病變Ⅱ級伴新鮮附壁血栓形成,左冠狀動脈主干及右冠狀動脈病變Ⅱ級,灶片狀心肌細胞嗜酸性變,灶性心肌纖維波浪樣變,小灶性心肌收縮帶壞死);
2.多發片狀肺水腫,灶性肺出血;
3.腦水腫;
4.多發灶性肝細胞水腫;
5.多器官組織淤血(心、肺、肝、脾、腎);
6.各器官組織不同程度自溶。
【分析說明】
1.根據對死者彭XX的尸檢及主要器官的法醫病理學檢查結果,其全身體表及主要器官未檢見致死性機械性損傷及機械性窒息征象,結合送檢案情資料及其死亡經過綜合分析,認為可排除死者因機械性損傷及機械性窒息所致的死亡。
2.根據毒化檢驗結果,被鑒定人心血中未檢出常見安眠藥、常見有機磷農藥和常見鼠藥。結合送檢案情資料及其死亡經過綜合分析,認為可排除死者因上述毒(藥)物中毒所致的死亡。
3.根據對死者彭XX的尸檢及主要器官的法醫病理學檢查結果,檢見其左冠狀動脈主干及前降支粥樣硬化,斑塊內見灶片狀炎細胞浸潤,其中前降支管腔內見新鮮血栓形成,并與管壁緊密相連,且其全身未檢見外傷性改變,分析其血栓形成符合冠狀動脈粥樣硬化的繼發性改變;其心肌組織見灶片狀心肌細胞嗜酸性變、灶性心肌纖維波浪樣變、小灶性心肌收縮帶壞死等,符合急性心肌缺血的病理學表現,另檢見肺淤血、水腫、灶性肺出血及多器官淤血等,上述符合急性循環功能障礙的一般病理學改變,結合送檢案情資料、毒化檢驗結果及其死亡經過綜合分析,認為被鑒定人彭XX符合因冠狀動脈粥樣硬化并發前降支血栓形成致急性循環功能障礙而死亡。
【鑒定意見】
被鑒定人彭XX符合因冠狀動脈粥樣硬化并發前降支血栓形成致急性循環功能障礙而死亡。
來源:中國法律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