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簡介】
2018年12月03日早上,姚XX駕駛重型倉柵式貨車與由金XX駕駛的電動三輪車發生碰撞后側翻,金XX被壓于貨物之下,救出后經醫院確認已死亡。
資料摘要:據浙江迪安司法鑒定中心司法鑒定意見書(浙迪司鑒[2018]毒鑒字第XX號)記載:死者心血中未檢出地西泮、氯硝西泮、咪達唑侖、艾司唑侖、阿普唑侖、三唑侖、苯巴比妥、敵敵畏、樂果、馬拉硫磷、對硫磷、甲基對硫磷、毒鼠強。
【鑒定過程】
(一)尸表檢查
老年女性新鮮尸體。尸長159cm,發育正常,營養可。尸斑暗紅色,位于體背部未受壓處,指壓褪色?;ò咨L發,頂部發長37cm;顏面青紫;雙眼閉合,左上眼瞼青紫,雙球瞼結膜見散在出血點,角膜中度渾濁,瞳孔等大等圓,直徑均為0.5cm,口腔及鼻腔見血跡,舌居中,牙齒未見異常,雙側外耳道未見異常。頸前區偏左側在4.0cm×3.0cm范圍內見散在出血點。胸骨上窩至兩乳頭水平、兩側肩峰之間在30.0cm×12.0cm范圍內見片狀出血點;劍突下見9.0cm×8.0cm青紫;臍上4.5cm處見22.0cm橫行條形青紫,中部見一4.5cm上凸半圓形青紫;臍左側5.0cm處見1.0cm×0.2cm擦傷,臍左下方9.0cm處見5.5cm×0.7cm擦傷;骶尾部見10.0cm×8.0cm印痕。左大腿根部在10.0cm×4.0cm范圍內見弧形皮下青紫,左大腿內側見25.0cm條形印痕,最寬處2.0cm;右肘背側散在表皮剝脫,右手食指掌指關節處見4.5cm×3.0cm皮下青紫;右大腿上段至右膝內側見30.0cm條形印痕,最寬處2.7cm,右大腿中段背側見8.0cm×6.0cm皮下青紫,右小腿內側在15.0cm×12.0cm范圍內見散在皮下青紫,右小腿下段內側見2.0cm×0.7cm表皮剝脫;雙手指甲發紺。余未見明顯異常。
(二) 尸體解剖檢驗及法醫病理學檢驗
冠狀切開頭皮,前后分離,雙側顳肌及帽狀腱膜未見出血,顱骨未見骨折;環狀鋸開顱骨,硬膜外、硬膜下未見出血,取出腦組織,剝離顱底硬腦膜,顱底未見骨折。
腦重1145g,表面光滑,腦底動脈未見異常,切開腦組織,腦各切面及腦室內未見異常。鏡下見各部腦組織神經細胞及小血管周隙增寬,部分血管腔內淤血,皮質淺層及室管膜下灶性淀粉樣小體形成。
分層解剖頸部,頸部皮下組織及各肌群未見出血,頸部血管無損傷;剪開喉頭,喉頭未見異常,舌骨、甲狀軟骨及環狀軟骨無骨折。喉頭鏡下見粘膜下多發灶性出血。
雙側甲狀腺表面及各切面肉眼觀未見異常,鏡下見甲狀腺間質淋巴組織增生,局部纖維組織增生,結節形成,部分甲狀腺濾泡內膠質堆積。
打開胸腹部,胸骨于第3肋水平骨折,右側第2-5肋間見13.0×10.0cm軟組織出血,右側3、4肋于胸骨旁線處骨折,斷端向內,右側5、6肋于鎖骨中線處骨折,右側7-10肋近肋弓處骨折,骨折周圍軟組織出血,左側2、3肋近胸骨旁見6.0cm×5.0cm軟組織出血,左側第3-10肋于鎖骨中線處骨折。打開胸腔,胸骨骨折處對應縱隔軟組織見8.0cm×7.0cm出血,右肺與胸壁廣泛性粘連,右肺下葉與膈肌粘連,左、右胸腔內干凈,氣管及左、右主支氣管內干凈,粘膜內見散在出血點。倒“Y”字型打開心包,心包腔內見少量淡黃色清亮液體,心臟表面見散在出血點。聯合取出頸部及胸腔臟器。左側第2-8肋間肌出血,右側第1、2肋于脊柱旁線處骨折,右側第1-7肋間肌出血,雙側肋膈角處見膈肌片狀出血。
心重375g,左、右心室壁分別厚1.7cm、0.5cm,室間隔厚1.6cm。二尖瓣及三尖瓣瓣膜緣局部增厚,心內膜檢查未見異常,冠狀動脈檢查:左冠狀動脈前降支距分支口1.5cm處分為左、右2支,右支為優勢支,該支見節段性Ⅰ-Ⅱ級粥樣硬化。鏡下見左冠狀動脈前降支右側分支管壁輕度增厚,右心室心肌間質脂肪細胞浸潤。
左肺、右肺分別重403g、482g,右肺葉間裂見出血點,右肺各葉間局部粘連,上、中葉見挫傷灶,右肺上葉見肺大泡形成,各切面淤血。鏡下見肺淤血,被膜下多發灶性出血,灶性肺水腫,多發灶性肺氣腫,多發灶性肺泡腔內出血,灶性肺不張。
腹盆腔內見少量淡黃色液體。大網膜、腸系膜位置形態正常,腸系膜淋巴結無腫大。余腹腔臟器未見異常。分別取出腹腔臟器,雙腎上極與后腹膜交界處軟組織出血,左側大小為10.0cm×10.0cm,右側大小為19.0cm×6.0cm,右側腎上腺周圍灶性出血;胸12椎體與腰1椎體間離斷,斷端錯位不明顯。
肝重1336g,大小為26cm×15cm×10cm,表面未見異常,各切面淤血。鏡下見肝竇擴張、淤血,多發灶片狀肝細胞水腫,多發灶性肝細胞內脂質空泡沉積,部分匯管區見蟲卵沉著。
脾重100g,大小為9.5cm×9cm×3cm,表面及各切面肉眼觀未見異常。鏡下未見異常。
雙腎共重301g,包膜易剝離,切面皮、髓質清楚,皮質厚0.6cm。鏡下見腎淤血。
雙側腎上腺表面及各切面肉眼觀未見異常。鏡下見腎上腺周圍軟組織灶片狀出血。
胰重130g,表面及各切面肉眼觀未見異常。鏡下見胰組織灶性自溶。
胃內見少量食糜,胃粘膜未見出血,各段小腸及大腸肉眼觀未見異常。鏡下見胃、腸粘膜輕度自溶,大腸粘膜下層見多發性蟲卵沉著。
子宮及雙附件共重66g,表面肉眼觀未見異常。鏡下未見異常。
(三) 法醫病理學診斷
1.肺淤血,被膜下多發灶性出血,灶性肺水腫,多發灶性肺氣腫,多發灶性肺泡腔內出血,灶性肺不張;
2.胸骨骨折伴縱隔軟組織出血;
3.雙側肋骨多發性骨折伴周圍軟組織出血;
4.雙側后肋肋間肌出血(左側第2-8肋間,右側第1-7肋間),雙側肋膈角處膈肌片狀出血;
5.喉頭及氣管粘膜散在點狀出血;
6.胸12椎體與腰1椎體間離斷;
7.雙腎上極與后腹膜交界處軟組織出血,右側腎上腺周圍灶片狀出血;
8.腦淤血,腦水腫;
9.左冠狀動脈前降支分支病變Ⅱ級,右心室心肌間質脂肪細胞浸潤;
10.肝淤血,多發灶片狀肝細胞水腫,多發灶性肝細胞脂肪變;
11.腎淤血;
12.肝匯管區及大腸粘膜下層蟲卵沉著;
13.結節性甲狀腺腫;
14.胰灶性自溶;
15.胃腸粘膜輕度自溶。
【分析說明】
1.根據對死者金XX的尸檢及主要器官的法醫病理學檢查結果,其全身體表及各主要器官未檢見致死性器質性病變,結合送檢案情資料分析,認為可排除死者金XX因自身疾病所致的死亡。
2.根據毒化檢驗結果,金XX心血中未檢出地西泮、氯硝西泮、咪達唑侖、艾司唑侖、阿普唑侖、三唑侖、苯巴比妥、敵敵畏、樂果、馬拉硫磷、對硫磷、甲基對硫磷、毒鼠強。結合送檢案情資料分析,認為可排除死者金XX因上述毒(藥)物中毒所致的死亡。
3.根據對死者金XX的尸檢及主要器官的法醫病理學檢查結果,檢見其存在胸腹部散在擦傷及皮下青紫,胸骨骨折伴縱隔軟組織出血,雙側肋骨多發性骨折伴周圍軟組織出血,胸12椎體與腰1椎體間離斷,雙腎上極與后腹膜交界處軟組織出血,右側腎上腺周圍灶片狀出血,結合送檢案情資料,被鑒定人金XX在交通事故中被壓于貨物之下,分析認為上述損傷符合胸腹部受壓所致損傷的特點。
4.根據對死者金XX的尸檢及主要器官的法醫病理學檢查結果,尸表檢查見顏面青紫、雙球瞼結膜見散在出血點、頸前區偏左側散在出血點、上胸部片狀出血點、雙手指甲發紺等機械性窒息征象,尸檢見右肺葉間裂點狀出血出血,心臟表面見散在出血點,雙側后肋肋間肌出血(左側第2-8肋間,右側第1-7肋間),雙側肋膈角處膈肌片狀出血,病理組織學檢查見肺淤血,被膜下多發灶性出血,灶性肺水腫,多發灶性肺氣腫,多發灶性肺泡腔內出血,灶性肺不張,喉頭及氣管粘膜散在點狀出血,余組織器官呈淤血性改變,上述改變符合胸腹部受壓所致機械性窒息死亡的病理學特點。
綜上所述,被鑒定人金XX系因交通事故造成胸腹部受壓致機械性窒息死亡。
【鑒定意見】
被鑒定人金XX系因交通事故造成胸腹部受壓致機械性窒息死亡。
來源:中國法律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