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簡介】
被鑒定人趙某于2016年8月26日因交通事故致傷,診斷為“創傷性結腸破裂、尺骨骨折、慢性闌尾炎急性發作”,于急診全麻下行乙狀結腸雙腔造瘺術、闌尾切除術,術后予對癥治療?,F因案件審理需要,當地法院委托江蘇省人民醫院司法鑒定所對趙某的闌尾炎切除手術與本次交通事故的參與度及原告主張的醫療費中與本次事故有關的費用進行鑒定。
【鑒定過程】
(一)病歷摘要
1.豐縣人民醫院出院記錄(住院號:1608****)摘錄:
入院日期:2016年08月26日,出院日期:2016年09月19日。
入院診斷:創傷性結腸破裂;出院診斷:創傷性結腸破裂、尺骨骨折、慢性闌尾炎急性發作。
手術日期:2016-8-26、2016-9-2,手術名稱:剖腹探查術、右側孟氏骨折切開復位內固定術。
入院情況:外傷后腹部疼痛4小時余。腹部平,板狀腹,無胃腸型,無蠕動波。腹肌緊張,全腹部壓痛,伴反跳痛,肝濁音界消失,肝脾肋下未及,未及包塊。移動性濁音陰性,腸鳴音低。右側前臂腫脹畸形,皮膚完整,左側手掌腕畸形,左手食指中指間見一不規則挫裂口,約有5cm,出血污染嚴重,下肢活動可,無明顯裂傷。
手術前診斷:腹部閉合性外傷 彌漫性腹膜炎 腸破裂?,右側尺骨骨折,右肘關節脫位,左側掌骨2、3、4脫位,多發肋骨骨折。
住院經過:入院后完善檢查,做術前準備,2016-08-26全麻下急診行剖腹探查術,術中見乙狀結腸于左側腹股溝斜疝內環口處粘連,粘連處2處挫傷,一處漿肌層挫傷,另一處全層破裂,內有大便溢出,腹腔內大量炎性滲出,腹腔污染嚴重,余探查未見明顯外傷征象,闌尾水腫明顯,內充滿大便,向患者家人交代清病情,遂決定行乙狀結腸雙腔造瘺術、闌尾切除術,術后抗炎對癥治療,病情平穩后,于2016-9-2在全麻下行右側孟氏骨折切開復位內固定術,手術順利。三月后來院復查行造瘺口還納術。
2.豐縣人民醫院病理診斷圖文報告摘錄:
2016-8-29 病理編號:2016****,部位:闌尾。大體所見:闌尾一條,長5厘米,直徑1厘米,腔內見糞石。病理診斷:慢性闌尾炎急性發作。
3.豐縣人民醫院出院記錄(住院號:1610****)摘錄:
入院日期:2016年10月17日,出院日期:2016年12月26日。
入、出院診斷:開放性結腸破裂乙狀結腸造瘺術后。
住院經過:術前腸道準備,于2016-12-02在全麻下行乙狀結腸造瘺口還納術。
(二)法醫學檢驗
1.檢驗方法
按照《法醫臨床檢驗規范》(SF/Z JD0103003-2011)對被鑒定人進行檢驗。
2.體格檢查
被鑒定人神清,步入診間,對答切題,檢查合作。腹平軟,腹部正中及左側腹見兩處縱形手術遺留疤痕,分別長18cm、12cm。腸蠕動、腸鳴音正常。四肢肌力、肌張力正常,感覺對稱。
【分析說明】
現根據委托方提供的現有資料,結合江蘇省人民醫院司法鑒定所鑒定人檢驗所見,分析如下:
被鑒定人趙某于2016年8月26日因交通事故致傷,經醫院檢驗檢查,診斷為“創傷性結腸破裂、尺骨骨折”等,“全麻下急診行剖腹探查術,術中見乙狀結腸于左側腹股溝斜疝內環口處粘連,粘連處2處挫傷,一處漿肌層挫傷,另一處全層破裂,內有大便溢出,腹腔內大量炎性滲出,腹腔污染嚴重……闌尾水腫明顯,內充滿大便……遂決定行乙狀結腸雙腔造瘺術、闌尾切除術”及骨折內固定術,三個多月后,于2016-12-02在全麻下行乙狀結腸造瘺口還納術。依據病史記錄,被鑒定人外傷性結腸破裂、尺骨骨折診斷明確,系本次外傷所致。行乙狀結腸雙腔造瘺術、骨折內固定術及后期乙狀結腸造瘺口還納術系醫療所需。在剖腹探查術中同時發現“闌尾水腫明顯”,而行闌尾切除術,術后病理診斷“慢性闌尾炎急性發作”。慢性闌尾炎急性發作,系自身疾病,非外傷所致。
病史資料分析可見,外傷后檢驗檢查、術前準備、主體手術、術后抗感染治療、全身支持治療等均為結腸破裂,腹腔感染等治療所必須。闌尾切除術同樣屬于消化道手術,且為外傷性腸破裂剖腹探查術中被發現,并沒有增加術前、術后醫療相關費用。手術相關費用中,除“闌尾切除術,金額472元”與外傷手術明確不相關外,其余麻醉、生命支持、醫用耗材等費用,無法予以區分。
綜上,委托提供的醫療費清單中,除“闌尾切除術,金額472元”與本次事故無關,應當予以去除,其余醫療費均與本次交通事故有關。
【鑒定意見】
被鑒定人趙某慢性闌尾炎急性發作,系自身疾病,非外傷所致。
醫療費清單中,除“闌尾切除術,金額472元”與本次事故無關,其余醫療費均與本次交通事故有關。
來源:中國法律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