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中共平頂山市委政法委員會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八、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十、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十一、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十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中共平頂山市委政法委概況
一、部門職責
中共平頂山市委政法委員會主要職責是:1.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統一全市政法各部門思想和行動,堅持黨對政法工作的絕對領導,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2.貫徹落實黨中央及省委、市委決定,對全市政法工作研究提出部署,推進平安鷹城、法治鷹城建設,加強過硬政法隊伍建設,深化智能化建設,堅決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確保全市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全市政法工作情況動態、分析社會穩定形勢,創新完善多部門參與的綜治維穩工作機制,研究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創新社會治理體系和提高社會治理能力有關重大問題,協調推動預防、化解影響全市穩定的社會矛盾和風險,協調應對和處置重大突發事件。4.加強對全市政法工作的督查,統籌協調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鷹城建設、法治鷹城建設、維護社會穩定、反邪教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實施工作。5.組織開展全市政法系統的調查研究和理論研究,研究擬訂全市政法工作的政策措施,及時向市委提出建議。參與有關法規的起草、修改工作,及時提出地方立法建議。6.掌握分析全市政法輿情動態,指導協調政法部門媒體網絡宣傳工作,指導政法部門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傳工作。7.監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門依法行使職權,指導和協調政法各部門密切配合,研究和協調重大、疑難案件,督促和推動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推進嚴格執法、公正司法。8.組織研究全市政法改革中帶有方向性、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問題,深化全市政法改革。9.指導推動全市政法系統黨的建設和政法隊伍建設,代管市法學會。10.完成市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
中共平頂山市委政法委員會內設14個機構,分別是:辦公室、政治部、研究室、政治安全科、執法監督科、督查督辦科、宣傳科、維穩指導科、基層社會治理科、平安創建科、反邪教協調科、科技信息科、涉法涉訴信訪科、機關黨委。代管市法學會。
行政編制39人,參公3名(法學會),工勤3名。在職人員48人(含市紀委派駐6人)。離休1人,退休人員16人。
從決算單位構成看,中共平頂山市委政法委員會決算包括本級決算,沒有二級單位。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9年度收入、支出均為1392.71萬元。與上年度相比,收、支總計各減少159.96萬元,下降10.30%。主要原因是2019年預算支出壓縮。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19年度收入合計1312.58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312.58萬元,占100%。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9年度支出合計1265.35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096.56萬元,占86.7%;項目支出168.79萬元,占13.3%。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9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均為1392.71萬元。與上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減少159.96萬元,減少10.30%。主要原因是2019年預算支出壓縮。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總體情況。
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265.35萬元,占支出合計的100%。與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減少207.19萬元,下降14.07%。主要原因是是2019年預算支出壓縮。
(二)結構情況。
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265.35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支出979.29萬元,占77.3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10.25萬元,占8.71%;公共安全支出68.8萬元,占5.44%;醫療衛生健康支出59.25萬元,占4.68%,住房保障支出47.76萬元,占3.78%。
(三)具體情況。
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947.54萬元,支出決算為1265.3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33.5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其他共產黨事務支出(款)行政運行(項)。年初預算為561.2萬元,支出決算為744.6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32.7%。決算數與年初預算存在差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發放的物業和取暖補貼、應休未休、考核獎等。
2.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其他共產黨事務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年初預算為98.6萬元,支出決算為98.6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3.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其他共產黨事務支出(款)其他共產黨事務支出(項)。年初預算為51萬元,支出決算為135.9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266.51%。決算數與年初預算存在差異的主要原因是:用科室固定專項安排的開展平安建設工作,用于公眾安全感和執法滿意度的調查;政法系統因公犧牲傷殘特困干警救助資金,用政法干警救助;綜治平安建設、反邪教宣傳支出;市綜治信息化綜合平臺運行維護等費用支出。
4.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公共安全支出(款)執法辦案支出(項)。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68.8萬元,決算數與年初預算存在差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科室固定專項用于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專項支出。
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年初預算為31.2萬元,支出決算為50.8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62.88%。決算數與年初預算存在差異的主要原因是:發放的離退休人員物業補貼、健康休養費、取暖補貼等支出。
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年初預算為88.2萬元,支出決算為59.4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67.38%。決算數與年初預算存在差異的主要原因是:單位和個人養老金部分沒有核算完。
7.醫療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年初預算為64.4萬元,支出決算為59.2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2%。決算數與年初預算存在差異的主要原因是:單位和個人醫療保險金部分未結算。
8.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年初預算為52.93萬元,支出決算為47.7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0.23%。決算數與年初預算存在差異的主要原因是:單位和個人住房公積金部分未結算。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096.56萬元。其中:人員經費1033.38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基本醫療保障繳費、養老保險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醫療補助,救濟費、獎勵金、其它對個人家庭補助。公用經費63.17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郵電費、差旅費、公務接待費、培訓費、委托業務費、福利費、工會經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它交通費、其它商品和服務支出。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9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77萬元,支出決算為29.54萬元,完成預算的38.36%。2019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數與預算數存在差異的主要原因是:計劃更新2臺公務車輛未購置,嚴格管控公車運行,公車運行維護費相應減少;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厲行勤儉節約,預計接待任務減少。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19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因公出國 (境)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占0.00%,完成預算的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決算為25.58萬元,完成預算的36.03%,占33.22%;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3.96萬元,完成預算的66%,占5.14%。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00萬元,因公出國(境)團組個,累計0人次。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年初預算為71萬元,支出決算25.5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36.03%,決算數與年初預算數存在差異的主要原因是未按計劃更新車輛,車輛運行經費總體支出下降。其中:
公務用車購置支出為0萬元,購置車輛0臺。
公務用車運行支出25.58萬元,主要用于保障市委政法委機關和綜治、防范、維穩等工作組及市掃黑辦,駐政法委紀檢組、市法學會等單位公務用車出行。2019年期末,部門開支財政撥款的公務車輛保有量為7臺(2018年11月購置2臺新車,12月按規定上交市機關事務管理局2臺,辦理移交手續,未核銷車輛資產)。
3.公務接待費年初預算為6萬元,支出決算為3.96萬元,完成預算66%,決算數與預算數存在差異的主要原因是: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厲行勤儉節約,預計接待任務減少。其中:
外賓接待支出0萬元,2019年共接待外賓來訪團組0個,來訪0人次。
其他國內公務接待支出3.96萬元,主要用于市委政法委機關和綜治、防范、維穩辦等工作組、市法學會等單位接待上級調研、督導、檢查工作。2019年度共接待上級檢查督導調研工作組39個、來訪人員21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員)。
八、關于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一)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2019年度年公共預算納入134.45萬元,一是平安建設資金120萬元、二是涉法涉訴救助金14.45萬元,已于2019年由財政局全部下達,用于相關業務支出。統一全面開展績效自評。
(二)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我委在市委堅強領導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中心工作大局,堅持問題導向,以提升公眾安全感、執法滿意度和綜治信息平臺為抓手,以平安創建為載體,突出工作重點,開拓創新,主動作為,積極謀劃,科學統籌,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努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工作格局。一是持續開展行業系統平安創建工作。充分發揮成員單位在行業、系統平安創建工作中的主力軍作用,推進全市行業、系統“平安單位”創建工作深入開展,全面提升平安建設工作水平、運用綜治信息平臺信息,有效提升全市公眾安全感和執法滿意度,確保全市社會大局持續和諧穩定。在涉法涉訴救助金項目實施過程中,委領導高度重視,多次召開書記辦公會逐案專題研究,各科室辦認真分工履職,做好前期準備工作,主動與財政部門聯系,加大救助力度,完善救助制度,建立救助臺帳,細化救助程序,依法使用救助資金幫扶了一批困難家庭,化解了一批信訪案件,司法救助工作穩步推進。
(三)以部門為主體開展的重點績效評價結果。
按年初重點工作安排,我委一是深入開展預防未成年人溺亡專項治理工作。按照省委政法委要求,持續開展了預防未成年人溺亡專項治理工作,組織召開了不同層面的專題工作會議,傳達上級精神,分析當前工作形勢,鼓舞斗志,明確任務,細化措施,及時通報情況,交流工作經驗,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2019年,我市首次實現“零溺亡”工作目標。受到省委政法委專項行動處的充分肯定。二是扎實推進對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服務管控和救治救助工作。督促有關部門進一步落實嚴重精神障礙患者一月一排查的長效機制,確?!皯鼙M管、應治盡治”;全面落實監管責任,進一步推進“五位一體”監護責任制,明確職責,加強監管;嚴格落實有獎監護政策,實現了嚴重精神患者“應查盡查、應收盡收、應治盡治、應管盡管”的綜合管理目標。開展重點績效評價得分98分。
(四)重點績效評價結果
2019年我單位無第三方出具重點績效評價。
九、關于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0.00萬元,支出決算為0.0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0%。我單位2019年度沒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沒有使用政府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9年度機關運行經費年初預算為69.1萬元,支出決算為63.1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1.4%。決算數與預算數存在差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上級工作部署壓縮機關運行經費,厲行節約減少各類支出,精簡各類辦公、辦文、辦會等工作性事務。
十一、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19 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17.52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13.85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3.67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17.52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7.52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
十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2019 年期末,河南省平頂山市政法委共有車輛7輛,其中:省級領導干部用車0輛、主要領導干部用車0輛、一般公務用車5輛、機要通信用車1輛、應急保障用車1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離退休干部用車0輛、其他用車0 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 0臺(套)。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單位從同級政府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預算資金。
二、其他收入: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 “經營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
三、基本支出: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項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決算管理“三公”經費,指部門使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七、工資福利支出:單位支付給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八、商品和服務支出: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
九、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單位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十、年末結轉: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已執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十一、年末結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已執行完畢或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預算安排實施,不需要再使用或無法按原預算安排繼續使用的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