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頂山市委政法委員會2020年部門預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部門預算基本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附件: 2020年度部門預算表
一、部門收支總體情況表
二、部門收入總體情況表
三、部門支出總體情況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
六、支出經濟分類匯總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情況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表
十、政府采購匯總表
十一、部門(單位)整體績效目標表
十二、部門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第一部分 平頂山市委政法委員會部門預算基本概況
一、主要職能
中共平頂山市委政法委主要職能是: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貫徹落實黨中央及省委、市委決定,推進平安鷹城、法治鷹城建設。創新社會治理體系,提高社會治理能力,協調推動預防、化解影響全市穩定的社會矛盾和風險,協調應對和處置重大突發事件。加強對全市政法工作的督查。加強反邪教工作。參與有關法規的起草、修改,及時向市委提出建議。掌握分析全市政法輿情動態,指導政法部門做政法宣傳。監督和支持政法部門依法行使職權,協調重大、疑難案件,督促和推動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組織研究全市政法改革中帶有方向性、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問題,深化全市政法改革。加強全市政法系統黨的建設和政法隊伍建設。代管市法學會。完成市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中共平頂山市委政法委員會部門預算包含委機關本級預算,無所屬單位預算。
平頂山市委政法委員會內設共有辦公室、政治部、研究室、政治安全科、執法監督科、督查督辦科、宣傳科、維穩指導科、基層社會治理科、平安創建科、反邪教協調科、科技信息科、涉法涉訴信訪科、機關黨委等14個科室,代管法學會。市委政法委員會編制人數總計為55人,其中:行政編制49人(含市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組10人)、工勤編制3人,參公編制3人;在職人員48人,離退休人員17人。
第二部分 平頂山市委政法委員會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預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0年收、支總計均為1107.4萬元,與2019年相比,收、支總計均增加77.7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較上年增加、2020年資金結轉比2019年增加。
二、收入預算說明
2020年收入預算1107.4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985.3萬元;部門結轉資金收入122.1萬元。
三、支出預算說明
2020年支出預算1107.4萬元,按用途劃分為:工資福利支出714.2萬元,占64.5%;商品服務支出69.2萬元,占6.2%;對個人及家庭的補助支出13.3萬元,占1.2%;項目支出310.7萬元,占28.1%。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預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0年一般公共預算收支預算985.3萬元,與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預算收支預算增加37.8萬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政法綜治宣傳經費。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2020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年初預算為985.3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782.2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85.5萬元;醫療衛生(類)支出64.5萬元;住房保障(類)支出53.1萬元。
六、支出預算經濟分類情況說明
2020年預算支出985.3萬元,其中:基本支出712.9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離休費、退休費、救濟費;項目支出272.4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更新。
按照《財政部關于印發<支出經濟分類科目改革方案>的
通知》(財預〔2017〕98 號)要求,從2018 年起全面實施
支出經濟分類科目改革,根據政府預算管理和部門預算管理
的不同特點,分設部門預算支出經濟分類科目和政府預算支
出經濟分類科目,兩套科目之間保持對應關系。為適應改革
要求,我委《支出經濟分類匯總表》由以前年度僅反映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預算,調整為按兩套經濟分類科目分別反映不同資金來源的全部預算支出。
七、三公經費增減變化原因說明
2020年 “三公”經費公共預算56萬元,2020年“三公”經費支出預算數比2019年下降3萬元。
具體支出情況如下:
(一)因公出國(境)費預算0萬元,預算數與2019年持平,占“三公”經費總額的0%,主要是由于疫情影響,無出國計劃。
(二)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預算32萬元,預算數比2019年減少3萬元。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堅持厲行勤儉節約,進一步規范公務用車制度,嚴格控制公務用車范圍。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主要用于日常公務發生的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18萬元,擬定今年更新1臺公務用車,預算數比2019年減少18萬元,原因是:1.現有公務用車有3臺中,一臺為2006年購置,一臺2009年購置,均已過過報廢年限,車輛老化嚴重,維修運行費用高,擬于19年更新2車輛未購置,擬于2020年購置更新1輛公務用車;2.綜治平安建設、維穩信訪、防范處理邪教、掃黑除惡等工作量大,督查調研暗訪公務用車多。公務用車費用占“三公”經費總額的89.28%。
(三)公務接待費預算6萬元,預算數與2019年持平,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堅持厲行勤儉節約,進一步規范公務接待活動,嚴格控制公務接待范圍。公務接待費用占“三公”經費總額的10.72%。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部門2020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0萬元,與2019年持平。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說明
部門2020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0萬元,與2019年持平。
十、政府采購情況說明
本年度政府采購預算支出54.35萬元,比2019年減少3.95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54.35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其中:購置新車1臺,共計18萬元(含購置稅);2020年購置一批筆記本電腦、臺式電腦、打印機、傳真機、保密柜等辦公設備16.35萬元;政法宣傳印刷品20萬元。
十一、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預算
2020年,機關運行經費支出預算69.2萬元,主要用于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二)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20年,我單位按要求編制了績效目標,從項目產出、項目效益、滿意度等方面設置了績效指標,綜合反映項目預期完成的數量、實效、質量,預期達到的社會經濟效益、可持續影響以及服務對象滿意度等情況。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2020年初,我單位共有車輛5輛,其中:其中:一般公務用車5輛(原上繳市機關事管局2臺轎車,資產由市事管局通知后統一辦理報廢手續),一般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價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套。
(四)專項轉移支付項目情況。
我單位2020年沒有專項轉移支付項目。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是指省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事業收入:是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門取得的除“財政撥款”、“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是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即事業單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當年收支缺口的資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必需的開支,其內容包括人員經費和日常公用經費兩部分。
六、項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七、“三公”經費:是指納入省級財政預算管理,部門使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八、機關運行經費:是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