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轄區和諧穩定,臨河司法所結合“能力作風建設年”活動,強化作風,優化服務,頂著烈日,深入基層走訪群眾,解決好群眾“急難愁盼”問題。
調解員在入村走訪中得知,某村村民趙某反映,自己在2020年10月份借給親戚岳某40000元錢,2021年9月已還20000元,還有20000元余款,多次催要無果,申請調委會幫助解決。事情經過是這樣的:趙某與岳某系親戚關系,有一天趙某去岳某家做客,閑聊的時候得知,岳某年底娶孫兒媳婦正缺錢,自己手頭上剛好有一筆錢,暫時閑著不用,想到與岳某是親戚,出于熱心,就主動提出借給岳某。岳某急需用錢,對表弟的幫忙萬分感謝,并許諾有錢了立即還趙某?,F在趙某手頭緊,急需用錢,就找到岳某說明來意,岳某以沒錢為由拒絕,趙某無奈之下請求司法調解。調委會接到申請,為了化解矛盾,打開當事人的心結, 調解員主動聯系雙方當事人,并入戶了解情況,與該村村委會干部交流,摸清事情的來龍去脈。并多次入戶岳某家,就還款的事與其協商,經過依法依理依情勸導說服,最終化解此糾紛。經過多次多方深入調解,雙方當事人同意達成以下協議:
1、岳某還趙某20000元余款,當面現金一次性結清。
2、雙方友好解決,岳某對自己沒能及時還款的行為表示道歉,趙某表示理解和原諒。
此事協議簽訂后,今后雙方不得有其他訴求。
至此,該起民間借貸糾紛圓滿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