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來以為這個錢拿不回來了,多虧了你們,真的太感謝你們了,你們真是為老百姓辦實事!”。7月5日,息縣司法局彭店司法所調解了這起讓當事人頭疼不已的欠款糾紛。
申請人崔某是信陽市息縣彭店鄉的一名建材老板,被申請人王某于2012年9月在崔某處進購建材并賒欠貨款,經雙方結算,被申請人給申請人出具手寫欠條一張,扣除被申請人支付的部分款項,仍欠申請人材料款兩千元,十年中申請人多次催要此款,被申請人以種種理由推脫不給,無奈,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申請人向法院提起訴訟,經訴前對接考慮到案中雙方共事多年且案件標的額較小,專職人民調解員便向申請人講解進行訴訟程序時間長且容易造成雙方日常關系更加僵化,建議用人民調解的方式來解決問題,經當事人雙方同意后,雙方于7月5日來到彭店鄉司法所調解。
調解過程中王某表示;之所以十年未付貨款是因為崔某的建筑材料質量有問題,自己家的房子在第四年就已經開裂漏水。得知情況后調解員現場查閱相關信息并向王某說明;房子建成已然十年有所老化且建筑漏水受施工方式、地基下沉多方因素影響,不能確定是不是因建筑材料質量問題出現開裂漏水,這些因素都不能影響欠條的法律效應,若對簿公堂后被強制執行,經濟和聲譽方面的損失更大,在調解員耐心地闡明利害關系后最終達成協議,王某現場支付了剩余貨款兩千元,申請人在調解員的見證下寫下了收據并與王某握手言和,一場歷經十年的欠款風波就此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