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門峽市檢察院
舉辦“法治守護半邊天
攜手建功新時代”檢察開放日活動
為深化婦女權益司法保護,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近日,三門峽市檢察院舉辦“法治守護半邊天 攜手建功新時代”檢察開放日活動,邀請市總工會、市婦聯相關負責同志以及省、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代表、教師代表、醫護代表走進三門峽市檢察院,近距離了解檢察工作。
本次活動組織受邀嘉賓參觀12309檢察服務中心、案件管理辦公室等場所,全面匯報全市檢察機關婦女權益保護工作相關情況,并通過視頻+講解的形式介紹5起婦女權益保護檢察司法案例,以生動的形式展示檢察機關攜手社會各界依法保障婦女合法權益的工作成效。
受邀代表對檢察機關積極作為、能動履職,綜合運用檢察職能加強婦女權益司法保護的做法予以充分肯定,并對加強普法宣傳、做好檢察支持起訴等工作提出意見建議和殷切期望。市婦聯權益部部長李軼琛表示:“通過案例直觀感受到檢察機關以法治之力守護婦女權益的擔當作為,婦聯作為婦女的娘家將持續加強與檢察機關協作,凝聚工作合力,希望檢察機關持續加大婦女權益司法保護力度,推動強制報告等制度發揮更大成效”。省人大代表、三門峽職業技術學院科研處處長、教授陳瑋表示:“參加今天的檢察開放日,感受到檢察機關以公權力保障婦女兒童有力度、有溫度!希望檢察機關加大普法宣傳力度,提高社會公眾對婦女兒童權益保護的認知度;加強與工會、婦聯等社會各界的合作,形成大保護工作格局;完善監督評估機制,提升服務保障的針對性”。
澠池縣法院
司法拘傳10人,執結4案!
“五一”將至,為著力保護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近日,澠池縣法院以“涉民生、小標的”為重點,對一批涉及勞務合同糾紛小標的案件開展集中執行。
早上6點30分,32名執行干警集合完畢,整裝待發。一聲令下,全體執行干警按照既定目標直擊各執行現場。行動中,全程使用執法記錄儀錄音、錄像取證,保證執行行動公開透明。執行現場“花樣百出”,被執行人郭某某藏躲家中,執行干警敲門時,透過窗戶和門上貓眼兒看見警服,拒不開門,裝作無人在家的假象;被執行人賀某某多次口頭承諾履行,但實際上一拖再拖……經過數小時連續奮戰,共司法拘傳被執行人10人,執行完畢4案,實際執行到位金額78800元。
靈寶市法院
不履行《人民調解協議書》引發訴訟
法院如何判決?
2017年7月,李某從黃某、趙某二人處借了部分資金,用于和王某、楊某合伙經營石料生意。李某、王某共投資492000元,后楊某將石料全部賣出,得款320000元,結算虧損了172000元。后黃某、趙某多次找李某要求還錢,李某稱賣石料的錢在楊某處,后李某、黃某、趙某、王某一直找楊某要求還錢。2020年5月29日,經靈寶市西閆鄉人民調解委員會組織雙方調解,以上當事人自愿達成調解協議并簽名按印,后楊某未能按照協議履行,引起原告李某、黃某、趙某、王某訴訟。
靈寶市法院陽平法庭經審理認為,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的調解協議,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本案雖為李某、王某、楊某三人合伙產生的糾紛,但原、被告雙方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了調解協議,約定被告楊某向原告黃某、趙某、李某三人支付相關款項,故原告三人要求被告還款,于法有據,理由正當,本院予以支持。而原告王某在調解時僅作為見證人參與其中,其并未就自己在合伙時的出資與被告達成協議,被告楊某沒有向其支付錢款的義務,故原告王某不是本案適格的原告。結合雙方在人民調解委員會組織下所簽的協議書,以及詢問調解人員的意見,本院依法判決被告楊某應償還原告黃某、趙某、李某投資款84000元及利息。
盧氏縣法院
拿起監督“放大鏡” 架起溝通“連心橋”
為積極主動接受監督,聽取社會各界意見建議,全面提升盧氏法院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水平,近日,盧氏法院邀請市級“營商環境體驗官”、縣營商環境特邀監督員一行10余人參加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開放日活動。
市級“營商環境體驗官”、縣營商環境特邀監督員走進法院,參觀了訴訟服務中心、立案大廳,了解法院加強信息化建設為抓手提升訴訟服務水平的具體舉措,并在審判庭旁聽一起涉企合同糾紛案件的審理。在隨后召開的座談會上,副院長王彬介紹了盧氏法院審判執行工作情況和在優化營商環境方面的具體做法,“體驗官”和監督員對法院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發表了意見建議。
“監督+評議”,是對審判執行工作的監督和支持,盧氏法院將充分分析研究“體驗官”和監督員提出的意見建議,推動司法服務能力不斷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水平不斷提升,同時也將繼續加強與“體驗官”、監督員的溝通聯系,不斷暢通溝通渠道。
來源:正義三門峽 仰韶法魂 靈寶法院 盧氏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