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門峽市檢察院
為深入推進基層法治建設,提高全市青年農民法律素養和學法用法水平,筑牢鄉村法治根基,11月17日,三門峽市檢察院借助“2023年度高素質青年農民培訓班”活動,為鄉村青年農民開展了為期一天的法律專題培訓。
培訓會上,檢察官從《民法典》編纂歷程和重要意義、主要內容等方面切入,結合自己的實踐經驗和學習心得,圍繞與群眾關系密切的訴訟時效、侵權責任、監護制度、相鄰關系等問題,通過以案說法的形式將法律條文講活講透,讓群眾深刻感受到《民法典》的重要性和科學性。隨后,檢察官從老百姓最關心的宅基地權屬和繼承、土地征收補償分配、婚姻家庭、民間借貸等方面入手,通過現實案例,對農村多發易發問題的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深入解讀,引導干部群眾知法懂法守法,并結合自身工作經驗對群眾提出的法律問題進行細致地解答,幫助群眾樹立法治理念,學會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權益。
通過此次培訓,切實提高了全市青年農民的法律素質,培養了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處理具體問題的能力,影響和帶動身邊群眾形成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圍,為鄉村振興奠定堅實的法治基礎。
湖濱區法院
拒不配合,不愿履行生效判決義務,但當法院作出15日司法拘留決定,送至拘留所并將其金鐲子扣押后,被執行人立即聯系親屬籌款,隨后一次性履行完畢。
朱某與張某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糾紛一案,經湖濱區法院審理后判決張某賠償朱某各項損失共計16602.17元。判決生效后,張某未履行賠償義務,朱某向法院申請執行。執行中,湖濱區法院依法向張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及傳票等法律文書,責令其到法院接受調查詢問并報告財產狀況,并對其名下財產進行查控,未發現可供執行的財產。執行法官多次電話聯系被執行人張某,苦口婆心勸解,督促履行,申請執行人朱某也提出可以分期履行,但張某仍以種種理由拒不履行,湖濱區法院近日依法對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決定。
在拘留所內對張某進行檢查時,執行干警發現其手上攜帶一枚金黃色鐲子,經詢問,張某卻聲稱該鐲子并非其所有,遂依法將鐲子予以扣押,并將其送入拘留所。張某立即聯系其家屬快速將執行款全部履行完畢,在張某寫下保證書后,湖濱區法院提前對其解除拘留,并將扣押的鐲子退還給張某。
靈寶市公安局
“真是太感謝你們了!由于我的疏忽,給你們添麻煩了……”近日,豫靈鎮王先生(化名)將一面“破案神速,熱心為民”錦旗送到靈寶市公安局豫靈派出所民警手中,感謝民警幫其找回“被盜”的錢款。
前幾日,報案人王先生著急地來向豫靈派出所民警求助:“警察同志,我手機微信上7500元錢不知所蹤,可能被人盜刷了,你們能幫我找回嗎……”“您先別著急,慢慢說情況……”民警一邊安撫王先生焦急的情緒,一邊詳細詢問手機是否被他人使用過、是否綁定有其他軟件……
根據王先生的描述,民警排除盜竊的可能,通過查詢,發現王先生十月中旬有一筆7500元的支出,經過多方聯系查證,該筆交易系王先生在幫助朋友調解交通事故進行賠償時,代付的賠償款;由于疏忽,涉事對方給他的轉賬,他沒有及時確認收款,從而導致該筆資金24小時后自動返還給對方,而王先生和對方都把此事忘了,這才有了“被盜”的報警。
在確定該筆資金的去向后,王先生懸著的心終于放下。在經過協調溝通后,涉事對方當即返還王先生墊付的錢。拿到了7500元,王先生感激地說:“由于我的疏忽給你們添麻煩了,咱們警察真是好樣的!”
(來源:正義三門峽、湖濱天平、平安靈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