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澠池縣公安局】
——- 失而復得 轉錯的5萬元全額追回 -——
“真是太感謝了,要不是你們的幫忙,我轉錯的5萬元錢,還不知道啥時候能要回來??!”2月21日,轄區群眾任女士來到城關派出所,由衷感謝民警耐心幫助其找回了轉錯的5萬元錢。
2月20日下午,城關派出所接到群眾任女士報警稱自己轉賬時輸錯了銀行賬號,導致轉錯了5萬元錢。得知警情后,值班副所長武百鎖帶領民警張栓明、輔警王建橋立即趕到某銀行門口,見到了憂心如焚的報警人任女士。原來,任女士向其愛人賬戶轉賬5萬元錢時,不慎輸錯了最后一位號碼,導致將錢轉到了一陌生賬戶,可自己又沒有對方的信息和聯系方式,無奈只能報警求助。
民警隨即與銀行進行了溝通,積極聯系對方當事人。對方系三門峽市人,剛開始其思想十分警惕,誤以為是詐騙而多次掛斷電話。經過民警一次次的耐心解釋和溝通,對方查詢了自己的賬戶后,發現賬上確實有一筆5萬元的進賬記錄,這才消除了疑慮,可由于當時已經到銀行下班時間,不便辦理業務,所以雙方約定次日將打錯的錢款轉回。
2月21日,經過民警的再次聯系和溝通,下午16時許,終于傳來好消息,對方已經將錢款打入到了任女士的賬戶,她第一時間把情況告知了民警,并對他們的傾力幫助表示由衷感謝。
【三門峽市公安局示范區分局】
——- 交通安全進校園 上好開學“第一課” -——
新學期伊始,隨著學生集中開學,三門峽市公安局城鄉一體化示范區分局與教育、衛健等部門密切配合,提前謀劃、科學布警,堅持站好“護學崗”,上好安全“第一課”,全力維護校園及周邊區域治安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廣大學生有序報到、平安開學。
為進一步增強在校師生交通安全意識,從源頭上減少和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分局交警大隊聯合各派出所,深入轄區中小學積極開展交通安全“開學第一課”。針對校園周邊交通安全環境和學生年齡特點,民警通過趣味互動問答、發放宣傳資料等方式,深入淺出地為師生們講解了日常生活中會碰到的道路交通問題和安全過馬路、安全乘車等知識,警示同學們要自覺做到“知危險、會避險”,不在馬路上嬉戲打鬧、不乘坐超員車等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同時,民警結合“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提醒同學們在乘車時要提醒家長佩戴安全頭盔、系好安全帶,養成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的良好習慣。
在上好“開學第一課”的同時,示范區公安分局進一步拓寬宣傳渠道,通過網絡媒體和抖音、微信、手機客戶端等新媒體平臺矩陣式發散,擴大“開學第一課”的受眾范圍,并以“小手拉大手”的形式,使更多的師生家長和交通參與者受到教育,活動成效明顯。
【靈寶市法院】
——- 誠信可貴!年邁父母替女還債 -——
2月20日,靈寶市人民法院執行事務中心來了兩位年邁的老人,他們不是案件當事人,而是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被執行人任某的父母,這是怎么回事呢?
2016年1月12日,任某向李某借款100000元,并出具借條一張,承諾于2017年1月12日前全部償還。借款到期后,任某未能如期還款,李某多次催要無果,于2018年7月30日訴至靈寶法院。法院經審理,依法判決被告任某于判決生效后十日內,償還原告李某本金100000元及利息。判決書生效后,任某遲遲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李某向靈寶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干警依法向被執行人任某發出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通過網絡查控系統查詢,未發現可供執行財產。后依法將任某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并進行曝光。因無財產可供執行,該案于2020年4月1日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期間,被執行人任某父母得知情況后,主動到法院了解案件詳情,執行干警向其釋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后果,任某父母在了解案情后,表示愿意代女兒任某償還欠款,懇請執行干警代為與申請執行人溝通,可否分期履行協議。執行干警如實告知申請執行人李某上述情況,李某被任某年邁的父母仍在為女兒操心而感動,同意分期履行。2023年2月20日,任某父母已將全部欠款履行完畢。至此,該案順利執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