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平順縣檢察院依法對犯罪嫌疑人小明(未成年人,化名)作出附條件不起訴決定,并與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檢察機關簽下《附條件不起訴監督考察協議》,共同呵護其成長。
小明家住我省南樂縣,因多種原因產生厭學情緒而輟學。他初中未畢業進入社會,曾經被別人通過QQ詐騙。2019年7月,小明通過QQ群發布“可以解除未成年人玩游戲時間限制”的信息,引誘他人將微信綁定為自己手機號,將對方微信賬號中零錢轉至自己微信內,并冒充他人向其微信好友借錢。案發后,小明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行為,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并取得被害人諒解。
檢察官堅持特殊保護原則,在征得小明法定代理人同意后,積極為小明聯系心理專家,面對面進行專業心理輔導。小明認識到自己行為的嚴重性,對今后的人生、發展也有了初步規劃。平順縣檢察院還與南樂縣檢察院,共同協商、制定幫教方案,與小明的監護人在考驗期內共同開展幫教考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