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關于對駕駛機動車撥打、接聽手持電話
交通違法行為進行處罰的通告
為進一步規范市城區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等法律法規,濮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將在市城區內對駕駛機動車撥打、接聽手持電話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抓拍處罰,現通告如下:
自2024年6月1日起,市城區電子監控設備對機動車駕駛員駕駛機動車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抓拍處罰,望廣大機動車駕駛員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共同創造一個更加安全、文明、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
濮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