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從濮陽市司法局獲悉,該市不予處罰事項、從輕處罰事項、減輕處罰事項、不予實施行政強制事項第二批“四張清單”出爐。
自2022年濮陽市實施“四張清單”制度以來,該市努力由“以罰代管、一罰了之”的粗放型管理,向“監管、指導、幫扶”三位一體精細化管理模式轉變。該市通過強監管、嚴執法、重幫扶,多措并舉助力企業發展。
濮陽市司法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四張清單”制度的推行,向社會展示了濮陽市構建法治化營商環境、進一步提振經營主體活力的鮮明態度,體現了執法為企、依法護企的行政理念,為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提升執法服務效能,做到包容審慎監管、寬嚴相濟執法進行了有益探索。
截至目前,濮陽市共有18家行政執法單位制訂完成行政執法“四張清單”,涉及713項減免責事項,其中不予處罰220項,從輕處罰343項,減輕處罰129項,不予強制21項,累計減免處罰金額265.75萬元。